平昌 县 公 安 局 关于“平昌县汉王庙发生孩子溺水事故”一帖的回复 广大网民朋友: 2012年4月3日15时,我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江口镇信义大道汽配城下面巴河段有三名学生落水了,请出警”。接到报警后,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巡特警大队、江阳派出所、城西派出所、消防大队、120急救中心赶赴事发现场。同时,向县应急办、县防汛办通报了情况。赶赴现场后,处警民警积极组织当地群众、县防汛办工作人员对文某某、张某某、张某某三位落水人员进行施救,三人因溺水时间过长,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相关部门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经初查:2012年4月3日14时左右,张某某(男,11岁,平昌县江口镇人)、张某某(女,8岁,平昌县江口镇人)、文某某(男,8岁,平昌县江口镇人)、鲜某某(女, 9岁,)、鲜某某(女,5岁,平昌县江口镇人)、何某(女,10岁,平昌县岳家镇人)等六人相邀到江口镇信义大道汽配城下面巴河边去钓鱼,在钓鱼过程中,张某某不慎踏上河边岩石上青苔后滑入水中。情急之下,张某某、文某某相继跳入水中施救,何某等人急忙朝公路边跑,寻人施救。张某某、文某某在施救过程中不慎溺水死亡。 通过对现场勘查,询问周边群众和同行学生证实,此事件排除他杀和安全事故,系意外落水死亡。 目前,该事件的善后事宜正有序推进。 特此回复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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