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采购中心在2012年4月12日下午3点开标的岳池县教育局钢木课桌椅采购项目(岳池县政采招〔2012〕18号),共有来自全省内外的45家供应商购买了标书,35家人正式到场投标,每家供应商交了3万元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是综合评分。采购中心在3点钟开标,首先当场没有介绍哪些采购方人员和评委专家,当场宣布的35家供应商的报价,从最低的138万到219万。然后供应商退场,由他们评审,并查看样品,现场也没有规定哪家供应商样品合格,哪家样品不合格。最后通知供应商全体到场,宣布成都双流三兴家俱实业有限公司预中标,并当场退了其他34家供应商的3万元保证金。在综合评分中没有宣布各供应商的实际得分,并且没有第二候选供应商,第三候选供应商,这是明显不符合采购法的。其他供应商在拿到退回的3万元现金,都下楼去看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的时候,结果离奇的发现中标供应商的样品已经不见了,这个也是严重违背采购法的,引起了30多家未中标供应商的强烈不满,全部围在采购中心评标现场,让采购中心给个说法。采购中心置之不理,在其他供应商的强烈要求下,中标供应商很久很久才把他们的样品拿上来。供应商和一个据说是教育局的老头共同检查,发现此样品很多地方不符合要求,椅背圆管要求的∮20x1.5mm实际才19x1mm,要求桌椅架立柱采用40x25x1.5mm,实际是40x20x1.2mm,等等。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中心还是要求中标供应商把样品送教育局封存。当时天都快黑了,一个供应商用手机给送样品的车照相,被人狠狠地推在胸前(据说那人也是教育局的),导致所以供应商全部围在车周围,最后城东派出所出警,让30多家供应商去一个代表到派出所解决问题,当时天已经黑了,每个供应商都带着3万元现金,谁敢一个人去派出所?出来后还能离开岳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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