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各位关心、关注的网友,版主。我在这里给不知情的各位朋友总的来交代一下: ([URL]详情按此进入我主页:http://jxm.nease.net/index.htm[/URL]) 以前熊亮听局里的话,对局的政治迫害逆来顺受,名声却越来越坏;当熊亮及我们亲人奋起抗争,名声却越来越好。以前认为熊亮为人处世差的,现在不说了,以前说熊亮坏话的也消失了,就是邻水县公安局的领导现在还在不断地找碴,还在无原则的维护,在他们骨子里还不是为了他们自己的私利,为了他们自己捞钱。由于现在国家一些体制原因,国家财政部门把钱预算给了职能部门,而职能部门又没相应得力的监督措施,于是每个职能部门的领导都看是怎样地节约用钱,如财政部门预算的钱如有剩余,那剩余的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现在都兴一支笔、一把手说了算,我不说大家也知道钱的流向。所以邻水县公安局的领导对我家庭提出或答应要解决的一些问题,过后却是组织不断的反悔,不断地找碴,不断地挑起事端,对熊亮的合法权益是尽量剥夺,邻水县公安局领导的目的大家都该清楚了。故,我现在来谈谈当时熊亮的处境和我的看法: 一、我与熊亮相识时,我开始也怀疑熊亮是不会为人处世,也埋怨过他。但和熊亮相处久了,以及我与熊亮去找邻水县公安局的领导辩论次数多了,我的观念也转变了,这不能怪熊亮不会为人处事。因当时邻水县公安局里的大环境就是怪的。 1、熊亮刚参加工作到去年这段时间,公安机关正在大力搞利益驱动,大力搞创收。在这种背景下,邻水县公安局里面的人际关系也就被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所扭曲,当时的为人处世好坏标准大致是:要对领导又跑又送。由于熊亮家庭是农村出生,当时家里很穷(我家庭于2002年才把熊亮父母借钱供熊亮三兄妹读书的债还清),刚参加工作时工资又少,外加债主不断找熊亮父母讨债还钱,弟弟、妹妹当时又在校读书,于是熊亮就没钱去对领导又跑又送,就没去迎合领导。 2、公安机关本来就是办蛮机关,这台国家机器在对熊亮这件事情上,一开始运转时就偏离了正常的法制轨道,当时邻水县公安局是不管熊亮对错,只管维护局领导决定的权威,当这台国家机器这样一启动,大家想都想象得到是很难停下来。 二、我的看法: 1、在公安机关搞“三项教育”时,邻水县公安局有可能就是准备好要整熊亮,其实熊亮也预感到了,于是就在“三项教育”的剖析材料中都毫无保留地写出来了。熊亮毫无保留地写出来,目的是想让邻水县公安局弄明白真相,好让他自己不被整。不然,熊亮后来敢坚持么?我们亲人还敢来起来抗争么? 2、人言可畏,以前被不明真相的群众说得我们的亲人都抬不起头,我们是吃尽了苦头。只有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还熊亮清白,我们及我们的儿子儿孙在人们面前才抬得起头,生活才能得到安宁。 3、我家庭讲组织,讲纪律,按法律程序办,而在现实生活中基本都是领导和组织不讲组织纪律,所以我家庭讲组织纪律却行不通。我家庭寻求内部解决这么多年了,内部早就公开说熊亮没错,早就说没有精神病,但就是不解决。所以我才来网上投诉的。 4、本来熊亮就是正常的,我与我们双方的亲人只得坚持,不然就要被邻水县公安局白的说成是黑的了。 三、大家都知道,既然你邻水县公安局是专门执法的司法机关,既然你段成美、蓝长安是什么什么的专家,那大家就要按法律法规办。你专家要作司法精神病鉴定,那就要按司法精神病鉴定的标准作,不能乱作。而《司法精神病学技术鉴定书》上存在致命弱点,不能自圆其说。如案卷号、鉴定号都没有,说明案子都没有,渠道也非法,那作司法精神病鉴定起什么作用? 1、《司法精神病学技术鉴定书》上一个通病:只描述现象,不敢写实质。这是为什么?是为了蒙骗真相,蒙骗人!如事实依据有的也靠编和造。《司法精神病学技术鉴定书》上描述:“在工作中,难以和周围的人相处,常和领导或同事发生纠纷,甚至打架。”客观事实却是熊亮要求与材料见面,邻水县公安局不同意,警察之间打架的性质本来就十分严重,那为什么熊亮没被处分,也没被书面通报。 2、作鉴定理由是不服从局领导决定。其实大家一看这个理由都站不住脚。如,领导的决定是绝对正确,那四人帮的决定是不是绝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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