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义工通过组织和指导全县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蓬安义工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奉行“思群众所需,尽志愿者所能”的准则。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文明办“弘扬雷锋精神、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视讯会议和我省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安排部署,在社会大力倡导“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激励更多人共同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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