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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租房有偿辅导 仪陇两教师写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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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经查证,群众向市委书记信箱反映的“仪陇县金城小学有教师利用周末在校外办班,对学生进行有偿辅导”一事属实。5月2日,记者从市委书记信箱办获悉,仪陇县纠风办、教育局已对两当事教师进行了查处。
  近期,有网友通过“市委书记信箱”向市领导反映,称仪陇县金城小学有教师在原工人文化宫内开办美术、音乐班,向学生收费赚钱,请求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市委群工局(市政府信访局)将群众举报交办仪陇后,仪陇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县纠风办、教育局查实妥处。
  经查,仪陇县金城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校,现有教职工122人,学生2679人。2012年春季开学后,金城小学音乐教师王某某、美术教师饶某某利用周末时间,分别在金城镇原工人文化宫租房进行钢琴、书画辅导。王某某共辅导学生12人(已收取3名学生费用,每生120元,共360元),饶某某辅导学生10人(已收取6名学生费用,每生200元,共1200元),学生来自于金城镇的不同学校。
  目前,仪陇县委、县政府已责成县教育局要求金城小学继续强化内部管理,坚决禁止学校教师有偿辅导。同时,在仪陇县开展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活动中,金城小学对此作出如下处理:责成王某某、饶某某立即停止辅导活动;清退已收费用(清退费用清单由家长签字后,交学校备案);当事教师向学校写出书面检讨。
  昨日,仪陇县有关方面称,经询问学生和走访家长,证实辅导班已停止辅导,相关费用已清退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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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4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愿其他人能引以为鉴。

发表于 2012-5-4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南某督,据说敛财60亿美刀(美刀,是美刀!),即使是在内讧中出事了,屁民多半还不知情;
这两位老师凭劳动:王老师挣了360元人民币,也就区区的20多斤猪肉钱(可能猪肉多半还含瘦肉精);饶老师挣的那点钱,1200元,还不球够某些公仆的一瓶高级茅台酒,或是一条红河道香烟,就这样上纲上线!
国人的丑陋性就在于:欺软怕硬!这两位尚属“屁民”之列的老师,好欺负!
国人还有一劣根性: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自已莫本事凭劳动挣钱,就见不得别人有!哪怕别人只比自己好一点点儿;而那些有权有势的硕鼠,大吃特吃,我看你屁都不敢放一个,并且还要在他们面前一副十足的奴才样;
当然,我还相信,如鲁迅说的一样“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亦或举报人见不得愿意交钱接受培训的孩子,比他(她)家的孩子更有出息?
文中说得很清楚:人家又没强迫你学(因为“......学生来自于金城镇的不同学校......”),这叫自愿交钱,一个愿教,一个愿学,举报人,你说碍着你的啥事呢?

发表于 2012-5-5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让人挣钱喝西北风去

发表于 2012-5-6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课后别人愿意学,只要不是强求,有你糗事?

发表于 2012-5-9 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帖,鉴定完毕,谢谢您了

发表于 2012-5-10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同意3楼!

发表于 2012-5-12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Q:Q:Q小弟是来赚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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