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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唯安

[我有话说] 胡代国,你真是百姓眼中“一心为民,反贪倡廉的新闻圣斗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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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功能 发表于 2014-8-11 20:39
量你这个法盲无法律水平的人也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你到派出所挨耳光,碰了鼻子,不知耻辱;你杨 ...

寄结四川资阳市中级法院十万火急的公开信 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        (2014-07-28 07:33:03)[编辑][删除]http://simg.sinajs.cn/blog7style/images/common/sg_trans.gif转载


本帖最后由 多功能 于 2014-7-24 21:58 编辑

   胡代国曰: 杨正会、杨正田、杨正坤母亲生命权纠纷一案,杨正明不服安岳县人民法院(2013)
安岳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 7月16日法官以及杨正明认为胡代国的代理手续欠
缺审理半小时后中断。
   杨通海纠正注:2014年7月16号法官以及上诉人杨正明查实
胡代国代理手续不全、要求胡代国退出法庭、胡代国不但不退出
法庭还咆哮公堂、藐视法庭、提劲打靶、破坏和谐,审判庭被
胡代国扰得非常混乱被拍中断、旁听记者可以证明)
  胡代国曰: 今【24】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请看胡代国的代理词等相关资料。

                                    杨正田母亲生命权纠纷
                                     代 理词      ------胡代国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人依法接受被上诉人杨正会、杨正田、杨正坤的委托,现在就其与上诉人杨正明不服
安岳县人民法院(2013)安岳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下称第2920号判决)上诉一案,发表
代理意见:
被上诉人的观点是:第2920号民事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诉求无新证据支持,
依法不能成立,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杨正明的全部请求事项及 事实理由。
  杨通海纠正注:安岳2920号民事判决书黑白颠倒、前后矛盾、
事实不分、法官和胡代国狼狈为奸,违法判决、上诉人杨正明的
儿子杨通海全家招到安岳县法院报复性诬告、上诉人杨正明无责
辩论招到封杀后,并没有出示书面证据,上诉人二审证据充分
真实,希望资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公正、依法判决。
    特别提醒胡代国现在的口气好像他就是审判长
    胡代国曰: 第一,砸死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的堡坎是杨正明所修受益,并非他人。
    杨通海纠正注:砸死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的堡坎是杨正明的
妻子李长坤1988年送石头结杨正田的父亲杨再一修建,受益人
杨再一,杨正明;2004年杨正明在老房子100米外申请了新宅基地
,2004年修建了新房杨正明就不在是堡坎受益人,
   胡代国曰 201371日深夜,将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砸死的正是杨正明1988年自己所修,
自己受益的堡坎条石。这一事实,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注:2013年7月1号深夜安岳县特大洪灾,百
年不遇的洪水冲洗垮塌杨正田房屋后面的堡坎,杨正田老母亲不幸
洪灾遇难,胡代国当事人等恐吓敲诈杨正明50万(伍拾万)不成功
,就收买本村村民李作进(男)、杨再才(男)、李作见(女)
作伪证诬陷上诉人杨正明、
   胡代国曰:一,有当年为杨正明修建堡坎的三位石工师傅的出庭证言;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注:现在杨正田收买的三个证人良心发现全部
翻供,杨正明向资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证据之一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一:
  李作进男、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人,有奶就是娘的主、
李作进的父亲述说、李作进的弟弟执笔写下了李作进被收买作伪证
事实。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二:
  杨再才男、杨正田的叔叔、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四社人,赌鬼、
酒鬼、从来没有干过石匠活路、全协和乡人都可以证明、胡代国
在说谎;
  注:杨再才是杨正田叔叔证据被安岳县法院完全采纳可笑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三:
  李作见女、杨正田的叔娘、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人,杨再良
的妻子、从来没有干过石匠活路、全协和乡人都可以证明、胡代国
在说谎;
胡代国曰: 注:李作见是杨正田叔娘证据被安岳县法院完全采纳
可笑
二,有人民法院第2920号判决确认;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安民初2920号判决书本身就黑白颠倒、前后
矛盾,是非不分、有打击报复一审被告杨正明亲人的嫌疑,请问
胡代国怎么确认;
    胡代国曰:三,杨正明所辩称的该堡坎不是自己一人所修一人受益,是别人送石头,与邻居
共同修建受益没有出示物证或人证,属于举证不力,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上诉人从来没有说是别人送石头结杨正明
修建、胡代国在颠倒是非、只有一审原告杨正田收买证人李作进、
杨再才、李作见作伪证证明是杨正明修建、现在一审证人李作进、
杨再才、李作见伪证被揭穿,
  请问胡代国收买证人作伪证的一审原告杨正田不承担败诉责任,
反倒要上诉人承担败诉的后果你就是一个怪胎
    胡代国曰:四,法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调查了村干部和村民,从杨正明房屋位置、堡坎的位置、二者的距离
认定,该堡坎是杨正明所修,杨正明受益;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希望胡代国不要信口开河、希望胡代国出示
村干部和村民作证证据、
胡代国曰:五,杨正明去兴隆镇从事个体经商,在木料市场卖木料十多年,后在旧房附近修了新房,旧房无
人居住,堡坎无人管理,杨正明明知道年年涨水,该堡坎有安全隐患,但是,仍然未对该堡坎进行
管理拆除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百年不遇的洪灾面前胡代国当事人不找政府
补偿,猜想杨正明有一百万、恐吓、敲诈、起诉、收买证人作伪证
、什么办法都用偏了、实在可恶应当天诛地灭(安岳县兴隆派出所
已经立案侦查胡代国谣言}
胡代国曰:杨正明辩称的旧房土地使用权交给了组集体组织没有出示相关证据。事实上,按照惯例,习惯,
即使政府批准杨正明新宅基地修了新房,该旧房该堡坎的管理义务仍然属于杨正明,不会属于组
集体。组集体也不可能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也不可能认可。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的旧宅基地上交集体是事实、安岳县
国土局行政审批手续为证、杨正明是一个守法公民审批了新宅基地
,旧宅基地按照国土局审批法已经依法上交集体、
   如果胡代国长期是一个违法抗法公民,胡代国用他长期违法抗法
心态衡量上诉人杨正明、我杨通海就可以理解胡代国。
根据前述事实,第2020号判决书第3页末段认定:“另查明,被告杨正明的旧房建成于1987年,
1988年修建了堡坎,后杨正明与唐焕坤再婚,该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系被告杨正明,旧房系杨正明
婚前财产,被告唐焕坤与杨正明结婚后长期居住在兴隆场镇做木工活。......”所以,杨正明的主张
没有被一审法院所采信而输官司。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一审输官司是因为安岳县法院打击
报复、是因为安岳县法院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判决书前后矛盾;
是因为胡代国当事人杨正田收买李作进作伪证、
第二,杨正明没有新证据,不可能推翻一审判决。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上诉人杨正明递交资阳市中级法院的证据
全部是新证据、一审法院杨正明知道被打击报复只是作了无责任
辩论;
    一,在上诉过程中,杨正明没有新证据证明砸死被上诉人母亲的堡坎不是自己所修,不是自己
曾经受益以及交给了组集体管理的的事实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旧宅基地及堡坎交给了集体,
被告依法在自己赔偿后向集体组织追偿;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在资阳市中级法院已经推翻了被
上诉人收买证人李作进证明堡坎是杨正明修建的荒唐逻辑;天灾人
祸洪灾面前想发国难财的人想法就是不一样、
  杨正明遵纪守法不可能当胡代国当事人的帮凶、上诉人杨正明
只能找证据推翻一审荒唐判决。
二,刚才,杨正明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不是原件,不具有证据的三性,被上诉人没有看到证据原件
不予质证;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在资阳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证据复印件
、也出示了证据原件、在法庭上胡代国10条证据认可了九条、
三,即使上诉人有证据原件,也不能达到其推翻一审判决书所认定事实的目的。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狂妄自大的胡代国老儿,即使上诉人有证据原件,
也不能达到其推翻一审判决书所认定事实的目的。有几种可能
1、胡代国你是法官、审判长
2、胡代国你和法官勾结狼狈为奸、哦杨通海听说你资阳市有大官
保护伞是不是真的。
3、胡代国你可以一手遮天。
    胡代国曰:第三,杨正明应当依法对陈景素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本案是多因一果。一因堡坎,
二因下雨等因素。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胡代国终于说了半句人话;
    胡代国曰:虽然,201371日深夜天下大雨是事实,但是,如果杨正明当年不修堡坎或者将堡坎修低一点
不超过邻居屋檐或者距离邻居住房远一点,如果,杨正明修建新房后将该堡坎拆除,也不至于造成
堡坎垮塌砸死被上诉人的母亲。
  杨通海回答胡代国如果如果:如果胡代国当事人杨正田说姊妹
孝顺母亲、赡养母亲也不至于陈景素横死、也不至于陈景素横死后
都不知道;
   如果当年胡代国还没有出生他老妈就死了,安岳县也不至于
出现唯钱斗士胡代国,
   如果当年胡代国的父亲那“一枪”打在马桶里也不至于出现
畸形怪胎胡代国;
   胡代国曰:根据这一点,上诉人存在一定过错。天下大雨只是该堡坎垮塌致陈景素死亡的原因之一。本案
是法律上的多因一果。据此,杨正明应当对陈景素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考虑到
各种因素,判决杨正明赔偿死者亲属的金额仅仅20%,少得可怜。但杨正明不同意是太不讲道理。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杨正明和杨正田谁不讲理协和人都知道;
在法庭上杨正明只讲法、决不会结心术不正,靠恐吓、
敲诈、靠发国难财脱贫致富的人讲理;是他们讲理是对自己的残忍;
   胡代国曰:第四,杨正明拒绝20%的赔偿金于法无据。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胡代国老儿杨正明的上诉状和10条证据就是
依据;
   胡代国曰:被上诉人认为,第2020号判决书第4页有关“本院认为,1、被告人工修筑的堡坎石头
垮塌将原告的两间房屋后侧墙壁推倒并将原告的母亲陈景素砸死,属于构筑物倒塌致人身和财产
损失问题,因此,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胡代国你当事人收买证人作伪证已经就推翻
了一审黑白颠倒判决书的一切,胡代国怎么不提2013年7月1号
安岳县特大洪灾、
什么侵权法律关系是你胡代国一厢情愿、
在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
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之
规定,堡坎系杨正明修建的,虽然政府已经批准其新建了住房,但旧房院坝堡坎未拆除,长期无人
管理和维护,形成了不安全隐患,被告杨正明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特大洪灾面前、胡代国主次不分胡代国你
当事人收买证人作伪证就推翻了一切,什么侵权法律关系是你胡代国
一厢情愿、胡代国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
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2、由于201371日深夜,天下暴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自然力因素起了决定性的
作用,依法应当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认定是完全正确的,一审时,法官做工作,原告放弃了要求
被告赔偿房屋损失费,原告对法院的判决很不满意,但是,综合考虑,原告还是放弃了上诉。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房屋是陈景素的,不是杨正田的,陈景素死
后杨正田才继承胡代国懂一点法好不好、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
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杨正明就连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车旅费、精神损失费
合计8374720%16749元的赔偿也不愿意,是完全不讲道理。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杨正明正法庭上只讲法、对一个靠恐吓、
敲诈、靠发国难财发家致富的人讲理、是对自己的残忍;
   胡代国曰,应当裁定驳回杨正明的上诉。新证据杨正明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杨正明从事个体
经营6年,
依据《诉讼费缴费办法》的规定,杨正明不是《缴费办法》规定的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
没有资格免交上诉费。同时证明,杨正明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7日未交诉讼费,应当视为自动放弃
上诉,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杨正明的上诉请求。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协和乡人都知道安岳县法院黑白颠倒、是非
不分、安岳县特大洪灾无责任辩论不认可、打击报复一审被告杨正
家人、一审原告诬告杨正明全家、
协和乡政府大力支持反诬告、杨正明免交上诉费得到了协和乡政府
支持,资阳市中级法院认可;
  胡代国曰:综上所述,请求二审人民法院驳回杨正明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心术不正的人终究要失败,丢西瓜捡芝麻
的胡代国你把你当事人害惨了,就因为你夸大事实、调拨是非、
想挣一点代理费,你的当事人现在损失两叁万了吧、
   杨通海总结曰:就算资阳市中级法院是你胡代国开的
维持原判、16000千元;杨正明也不可能把钱付结你
当事人,你当事人还要申请一个强制执行;;P;P;P
到时会轰动全国
   胡代国你当事人就是猫儿巴阵子、
替狗干;不过我杨通海不会让你
这一只疯狗好过,
    第一:胡代国你泄露个人隐私、
网络造谣、这个帐该清算了
                    代理人胡代国
                                             2014724
     胡代国曰:胡代国向法官提交如下新证据杨正明的个体工商户资料,证明目的,杨正明没有资格
申请免交诉讼费,否则,法院违法;没在规定的七日内交诉讼费,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法官解释:经过审查,中院批准杨正明缓交上诉费,在60日内交清上诉费,不同意杨正明免交
上诉费的申请。
胡代国你所说的香港记者在哪里,
我杨通海是吓大的、我好怕。香
港记者不要你发工资,胡代国香港
记者不会又是你的马甲吧?



发表于 2014-8-11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龙潭狮窟 发表于 2014-8-11 21:36
寄结四川资阳市中级法院十万火急的公开信         (2014-07-28 07:33:03)[编辑][删除]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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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通海:你父亲杨正明输了官司不服气,千方百计企图整倒胡代国。我量你这个无法律水平的人也做不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儿。你到安岳县兴隆派出所要求立案侦查胡代国涉嫌诬告你全家,挨了耳光,碰了鼻子,不知耻辱;你杨通海发上百帖子在安岳论坛、资阳论坛、资阳大众网,历时数月辱骂法院、法官和代理人胡代国,今天(2014年8月11日),杨通海的所有帖子几乎被一夜删除,仍然不以为耻辱,反以为得意。你又想到法院去告胡代国诽谤你诬告你,如果你有本事把我胡代国告上法庭并胜诉,我甘拜下风,称你是“中国第一和尚大师”。不过,你可能会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杨天鹏骂了胡代国一年左右,有人也曾经去公安局报案,要求立案侦查胡代国,不是搬起石头扎了自己的脚吗?最后,胡代国发表了一万五千字的博文《
川安岳万言纪实:杨天棚的谬论,公安局调查胡代国代理“收费”?--一份可笑的举报受理

http://hudaiguo888888.blog.163.com/blog/static/2736181420140142846310/

发表于 2014-8-1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功能 发表于 2014-8-11 22:12
杨通海:你父亲杨正明输了官司不服气,千方百计企图整倒胡代国。我量你这个无法律水平的人也做不出什么惊 ...

胡代国的网易博客今日总访问量超过45万人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8-11 23:02
这个胡代国有点吹牛了,你今天博客的总访问量达到四十五万?我想今天麻辡社区的总访问量也没这么多吧?有图有真象。

发表于 2014-8-12 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弘普 发表于 2012-5-5 21:27
情况若属实,胡就是个伪"维权斗士",其目的就很明显了.

千真万确

发表于 2014-8-12 0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功能 发表于 2014-8-11 22:21
胡代国的网易博客今日总访问量超过45万人次

郭美美博客访客应该不止45万人次吧,我不知道胡代国想表明什么?

发表于 2014-8-12 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寄结四川资阳市中级法院十万火急的公开信           (2014-07-28 07:33:03)[编辑][删除]转载▼

本帖最后由 多功能 于 2014-7-24 21:58 编辑

   胡代国曰: 杨正会、杨正田、杨正坤母亲生命权纠纷一案,杨正明不服安岳县人民法院(2013)
安岳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2014年 7月16日法官以及杨正明认为胡代国的代理手续欠

缺审理半小时后中断。
   杨通海纠正注:2014年7月16号法官以及上诉人杨正明查实
胡代国代理手续不全、要求胡代国退出法庭、胡代国不但不退出
法庭还咆哮公堂、藐视法庭、提劲打靶、破坏和谐,审判庭被
胡代国扰得非常混乱被拍中断、旁听记者可以证明)
  胡代国曰: 今【24】日第二次开庭审理。请看胡代国的代理词等相关资料。

                                    杨正田母亲生命权纠纷
                                     代 理词      ------胡代国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人依法接受被上诉人杨正会、杨正田、杨正坤的委托,现在就其与上诉人杨正明不服
安岳县人民法院(2013)安岳民初字第2920号民事判决(下称第2920号判决)上诉一案,发表
代理意见:
被上诉人的观点是:第2920号民事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诉求无新证据支持,
依法不能成立,被上诉人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杨正明的全部请求事项及 事实理由。
  杨通海纠正注:安岳2920号民事判决书黑白颠倒、前后矛盾、
事实不分、法官和胡代国狼狈为奸,违法判决、上诉人杨正明的
儿子杨通海全家招到安岳县法院报复性诬告、上诉人杨正明无责
任辩论招到封杀后,并没有出示书面证据,上诉人二审证据充分
真实,希望资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公正、依法判决。
    特别提醒胡代国现在的口气好像他就是审判长
    胡代国曰: 第一,砸死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的堡坎是杨正明所修受益,并非他人。
    杨通海纠正注:砸死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的堡坎是杨正明的
妻子李长坤1988年送石头结杨正田的父亲杨再一修建,受益人
杨再一,杨正明;2004年杨正明在老房子100米外申请了新宅基地
,2004年修建了新房杨正明就不在是堡坎受益人,
   胡代国曰 2013年7月1日深夜,将被上诉人母亲陈景素砸死的正是杨正明1988年自己所修,
自己受益的堡坎条石。这一事实,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注:2013年7月1号深夜安岳县特大洪灾,百
年不遇的洪水冲洗垮塌杨正田房屋后面的堡坎,杨正田老母亲不幸
洪灾遇难,胡代国当事人等恐吓敲诈杨正明50万(伍拾万)不成功
,就收买本村村民李作进(男)、杨再才(男)、李作见(女)
作伪证诬陷上诉人杨正明、
   胡代国曰:一,有当年为杨正明修建堡坎的三位石工师傅的出庭证言;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注:现在杨正田收买的三个证人良心发现全部
翻供,杨正明向资阳市中级法院递交证据之一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一:
  李作进男、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人,有奶就是娘的主、
李作进的父亲述说、李作进的弟弟执笔写下了李作进被收买作伪证
事实。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二:
  杨再才男、杨正田的叔叔、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四社人,赌鬼、
酒鬼、从来没有干过石匠活路、全协和乡人都可以证明、胡代国
在说谎;
  注:杨再才是杨正田叔叔证据被安岳县法院完全采纳可笑
  胡代国所说的三个石工师傅证人之三:
  李作见女、杨正田的叔娘、安岳县协和乡长喜村三社人,杨再良
的妻子、从来没有干过石匠活路、全协和乡人都可以证明、胡代国
在说谎;
胡代国曰: 注:李作见是杨正田叔娘证据被安岳县法院完全采纳
可笑
二,有人民法院第2920号判决确认;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安民初2920号判决书本身就黑白颠倒、前后
矛盾,是非不分、有打击报复一审被告杨正明亲人的嫌疑,请问
胡代国怎么确认;
    胡代国曰:三,杨正明所辩称的该堡坎不是自己一人所修一人受益,是别人送石头,与邻居
共同修建受益没有出示物证或人证,属于举证不力,应当承担败诉的后果;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上诉人从来没有说是别人送石头结杨正明
修建、胡代国在颠倒是非、只有一审原告杨正田收买证人李作进、
杨再才、李作见作伪证证明是杨正明修建、现在一审证人李作进、
杨再才、李作见伪证被揭穿,
  请问胡代国收买证人作伪证的一审原告杨正田不承担败诉责任,
反倒要上诉人承担败诉的后果你就是一个怪胎
    胡代国曰:四,法官到现场进行了查看调查了村干部和村民,从杨正明房屋位置、堡坎的位置、二者的距离
认定,该堡坎是杨正明所修,杨正明受益;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希望胡代国不要信口开河、希望胡代国出示

村干部和村民作证证据、
胡代国曰:五,杨正明去兴隆镇从事个体经商,在木料市场卖木料十多年,后在旧房附近修了新房,旧房无
人居住,堡坎无人管理,杨正明明知道年年涨水,该堡坎有安全隐患,但是,仍然未对该堡坎进行
管理拆除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百年不遇的洪灾面前胡代国当事人不找政府
补偿,猜想杨正明有一百万、恐吓、敲诈、起诉、收买证人作伪证
、什么办法都用偏了、实在可恶应当天诛地灭(安岳县兴隆派出所
已经立案侦查胡代国谣言}
胡代国曰:杨正明辩称的旧房土地使用权交给了组集体组织没有出示相关证据。事实上,按照惯例,习惯,
即使政府批准杨正明新宅基地修了新房,该旧房该堡坎的管理义务仍然属于杨正明,不会属于组
集体。组集体也不可能收回该土地使用权,也不可能认可。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的旧宅基地上交集体是事实、安岳县
国土局行政审批手续为证、杨正明是一个守法公民审批了新宅基地
,旧宅基地按照国土局审批法已经依法上交集体、
   如果胡代国长期是一个违法抗法公民,胡代国用他长期违法抗法
心态衡量上诉人杨正明、我杨通海就可以理解胡代国。
根据前述事实,第2020号判决书第3页末段认定:“另查明,被告杨正明的旧房建成于1987年,
1988年修建了堡坎,后杨正明与唐焕坤再婚,该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人系被告杨正明,旧房系杨正明
婚前财产,被告唐焕坤与杨正明结婚后长期居住在兴隆场镇做木工活。......”所以,杨正明的主张
没有被一审法院所采信而输官司。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一审输官司是因为安岳县法院打击
报复、是因为安岳县法院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判决书前后矛盾;
是因为胡代国当事人杨正田收买李作进作伪证、
第二,杨正明没有新证据,不可能推翻一审判决。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上诉人杨正明递交资阳市中级法院的证据
全部是新证据、一审法院杨正明知道被打击报复只是作了无责任
辩论;
    一,在上诉过程中,杨正明没有新证据证明砸死被上诉人母亲的堡坎不是自己所修,不是自己
曾经受益以及交给了组集体管理的的事实依据,如果有证据证明该旧宅基地及堡坎交给了集体,
被告依法在自己赔偿后向集体组织追偿;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在资阳市中级法院已经推翻了被
上诉人收买证人李作进证明堡坎是杨正明修建的荒唐逻辑;天灾人
祸洪灾面前想发国难财的人想法就是不一样、
  杨正明遵纪守法不可能当胡代国当事人的帮凶、上诉人杨正明
只能找证据推翻一审荒唐判决。
二,刚才,杨正明向法院提供的证据不是原件,不具有证据的三性,被上诉人没有看到证据原件
不予质证;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杨正明在资阳市中级法院递交了证据复印件
、也出示了证据原件、在法庭上胡代国10条证据认可了九条、
三,即使上诉人有证据原件,也不能达到其推翻一审判决书所认定事实的目的。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狂妄自大的胡代国老儿,即使上诉人有证据原件,
也不能达到其推翻一审判决书所认定事实的目的。有几种可能
1、胡代国你是法官、审判长
2、胡代国你和法官勾结狼狈为奸、哦杨通海听说你资阳市有大官
保护伞是不是真的。
3、胡代国你可以一手遮天。
    胡代国曰:第三,杨正明应当依法对陈景素死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本案是多因一果。一因堡坎,
二因下雨等因素。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胡代国终于说了半句人话;
    胡代国曰:虽然,2013年7月1日深夜天下大雨是事实,但是,如果杨正明当年不修堡坎或者将堡坎修低一点
不超过邻居屋檐或者距离邻居住房远一点,如果,杨正明修建新房后将该堡坎拆除,也不至于造成
堡坎垮塌砸死被上诉人的母亲。
  杨通海回答胡代国如果如果:如果胡代国当事人杨正田说姊妹
孝顺母亲、赡养母亲也不至于陈景素横死、也不至于陈景素横死后
都不知道;
   如果当年胡代国还没有出生他老妈就死了,安岳县也不至于
出现唯钱斗士胡代国,
   如果当年胡代国的父亲那“一枪”打在马桶里也不至于出现
畸形怪胎胡代国;
   胡代国曰:根据这一点,上诉人存在一定过错。天下大雨只是该堡坎垮塌致陈景素死亡的原因之一。本案
是法律上的多因一果。据此,杨正明应当对陈景素的死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审法院考虑到
各种因素,判决杨正明赔偿死者亲属的金额仅仅20%,少得可怜。但杨正明不同意是太不讲道理。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杨正明和杨正田谁不讲理协和人都知道;
在法庭上杨正明只讲法、决不会结心术不正,靠恐吓、
敲诈、靠发国难财脱贫致富的人讲理;是他们讲理是对自己的残忍;
   胡代国曰:第四,杨正明拒绝20%的赔偿金于法无据。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胡代国老儿杨正明的上诉状和10条证据就是
依据;
   胡代国曰:被上诉人认为,第2020号判决书第4页有关“本院认为,1、被告人工修筑的堡坎石头
垮塌将原告的两间房屋后侧墙壁推倒并将原告的母亲陈景素砸死,属于构筑物倒塌致人身和财产
损失问题,因此,原被告之间形成了侵权法律关系,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胡代国你当事人收买证人作伪证已经就推翻
了一审黑白颠倒判决书的一切,胡代国怎么不提2013年7月1号
安岳县特大洪灾、
什么侵权法律关系是你胡代国一厢情愿、
在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
搁置物、悬挂物
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之
规定,堡坎系杨正明修建的,虽然政府已经批准其新建了住房,但旧房院坝堡坎未拆除,长期无人
管理和维护,形成了不安全隐患,被告杨正明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杨通海纠正胡代国:特大洪灾面前、胡代国主次不分胡代国你
当事人收买证人作伪证就推翻了一切,什么侵权法律关系是你胡代国
一厢情愿、胡代国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
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2、由于2013年7月1日深夜,天下暴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自然力因素起了决定性的
作用,依法应当减轻被告的民事责任”认定是完全正确的,一审时,法官做工作,原告放弃了要求
被告赔偿房屋损失费,原告对法院的判决很不满意,但是,综合考虑,原告还是放弃了上诉。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房屋是陈景素的,不是杨正田的,陈景素死
后杨正田才继承胡代国懂一点法好不好、洪灾面前只有抗洪救灾
之说、没有靠灾难发国难财之说;
   胡代国曰杨正明就连一审法院判决其承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车旅费、精神损失费
合计83747元的20%即16749元的赔偿也不愿意,是完全不讲道理。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杨正明正法庭上只讲法、对一个靠恐吓、
敲诈、靠发国难财发家致富的人讲理、是对自己的残忍;
   胡代国曰,应当裁定驳回杨正明的上诉。新证据杨正明的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杨正明从事个体
经营6年,
依据《诉讼费缴费办法》的规定,杨正明不是《缴费办法》规定的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等,
没有资格免交上诉费。同时证明,杨正明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7日未交诉讼费,应当视为自动放弃
上诉,法院应当依法裁定,驳回杨正明的上诉请求。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协和乡人都知道安岳县法院黑白颠倒、是非
不分、安岳县特大洪灾无责任辩论不认可、打击报复一审被告杨正
明家人、一审原告诬告杨正明全家、
协和乡政府大力支持反诬告、杨正明免交上诉费得到了协和乡政府
支持,资阳市中级法院认可;
  胡代国曰:综上所述,请求二审人民法院驳回杨正明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维持原判。
     杨通海回复胡代国:心术不正的人终究要失败,丢西瓜捡芝麻
的胡代国你把你当事人害惨了,就因为你夸大事实、调拨是非、
想挣一点代理费,你的当事人现在损失两叁万了吧、
   杨通海总结曰:就算资阳市中级法院是你胡代国开的、
维持原判、16000千元;杨正明也不可能把钱付结你
当事人,你当事人还要申请一个强制执行;
到时会轰动全国
   胡代国你当事人就是猫儿巴阵子、
替狗干;不过我杨通海不会让你
这一只疯狗好过,
    第一:胡代国你泄露个人隐私、
网络造谣、这个帐该清算了
                    代理人胡代国
                                             2014年7月24日
     胡代国曰:胡代国向法官提交如下新证据杨正明的个体工商户资料,证明目的,杨正明没有资格
申请免交诉讼费,否则,法院违法;没在规定的七日内交诉讼费,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上诉。
法官解释:经过审查,中院批准杨正明缓交上诉费,在60日内交清上诉费,不同意杨正明免交
上诉费的申请。
胡代国你所说的香港记者在哪里,
我杨通海是吓大的、我好怕。香
港记者不要你发工资,胡代国香港
记者不会又是你的马甲吧?

发表于 2014-8-12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4年7月16号资阳市中级法院正式宣布胡代国代理手续不全,没有代理资格,2014年7月24号胡代国补齐了代理手续,杨正明欢迎胡代国代理参与24号开庭审理 ,整个审理中胡代国恨不得找一个地洞钻进去,胡代国他应该好好回忆一下了

发表于 2014-8-1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弘普 发表于 2012-5-5 21:27
情况若属实,胡就是个伪"维权斗士",其目的就很明显了.

缘生缘灭,缘起缘落,胡代国懂过球、只会钻法律空子、挂羊头卖狗肉,为了钱可以出卖自己的灵魂,

发表于 2014-8-1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判决了杨XX的“刑',禁止其发言,建议网友”龙潭狮窟'"、“一夜狂欢"不要重复发帖,否则,网友讨厌你们,又会批评网管,甚至判你们的”徒刑“,禁止一年发言发帖。至于你们官司的事,资阳法院会作出公正判决。

发表于 2014-8-12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的马甲等你当了大官在吹牛吧   (

发表于 2014-8-13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让安岳县150万人结几个三轮车让道,胡代国你想代理费想F了。

发表于 2014-8-14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4-10-11 1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回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4-10-12 16:59
问得好!要有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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