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交通人:交通厅的答复不全面!把自己给说套起了!呵呵。
学了初中物理就知道了这个原理。在公路设计上,一条道路的设计速度,比如100公里,是指在此条公路上允许通过的最大荷载的车辆(一级路为汽50挂100),在此条路中最小半径的弯道上的最高安全速度,并不是说全路段的安全时速都是100公里。
因此,一条路中,不同重量的车辆(大小车),在同一弯道上的最高安全速度是不一样的。同理同一车辆,在不同弯道上最高安全速度也是不一样的。
现在高速公路的安全管理是属交警(重庆除外,由交通厅管理,你可以感觉限速摄像头是多还是少),限度由交警管,封不封路也由交警说了算,一封高速公路公司就没收入,两者关系可想而知。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把一条路的设计时速作为全路段的限速,大家的感觉就是这么好的路,怎么只准跑这么低的速度,开单时,你弱弱地问一下,答曰:设计上定的速度。
为什么出这种情况,要不就是无知,要不就是。。。。我不明说了。
正确做法是在高速公路的弯道前面 ,分别作出大小车的限度警示(国内有这样做警示,但很少)。这样才能做到科学限速,不是拍脑袋限速,更不是为钱限速,做到安全和效率的统一,也让超速的人心服口服。-----这些道理,交警中有人懂得,有明白人,但愿不是假装不知道,而利用老百姓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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