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教育局
关于网曝广福小学某教师猥亵女学生事件查处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收到你反映的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局纪检监察室、安全办公室、审计法规股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广福小学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夏某某,男,出生于1954年2月,中师文化,小学高级教师,事发前从事广福中心校五(X)班数学教学兼班主任工作。
经查,2012年3月23日(星期五)中午,夏某某与多年未返乡的弟弟及朋友在广福街道某小酒馆里饮酒聚餐。当日下午第3节课,夏某某在迟到约20分钟左右后到五(X)班上数学课,由于学生出现的错误较多,夏某某在讲解后便要求学生重做,并在教室里巡回检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在辅导过程中,夏某某因醉酒有拍打学生的行为(如有拍打头部、肩部、背部等动作),以示鼓励或惩罚。有时一拍下去,又担心手脚重了,便揉几下。由于酒后失态,其行为引起少数学生特别是女生的反感。
二、处理情况
事发后,该校五(X)班家长立即向学校反映了此情况,学校庚即进行了调查。针对调查情况,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校纪校规,经学校3月26日支部、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夏某某的行为做了如下处理:
一、从2012年3月26日起,停止夏某某该班数学课、班主任工作,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二、夏某某向学校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三、向有关学生及家长赔礼道歉。
四、扣发其年终一个季度的绩效工资。
五、对该班学生进行一次心理疏导。
夏某某身为人民教师,在教育学生时酒后进入课堂,并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情节,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为严肃政纪,教育本人,经我局研究决定,对该教师的行为作如下处理意见:
一、同意广福小学的处理意见。
二、责令夏某某向教育局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
三、由局纪检监察室对夏某某进行一次诫勉谈话。
特此回复
开江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五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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