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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桥沟村四社群众反映“9.18”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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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桥沟村四社群众反映“9.18”灾后
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问题的回复
网友佛头小鸟在平昌论坛上发贴,反映桥沟村四社王家坝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房屋重建和田地损毁情况,现回复如下:
一、“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村两级采取的措施。去年“9.18”特大暴雨洪灾后,镇党委主要领导和镇国土所、镇民政办负责人、桥沟村“两委”干部迅速赶到桥沟村四社王家坝,现场查看灾情,抢险救灾。一是组织受灾群众撤离。镇政府给5户受灾群众每户补助500元,用于租借住房。当时5户群众均搬离原住房,但今年春节前5户群众又自行搬回自家原住房居住。二是镇国土所庚即上报地质滑坡灾情。省国土厅水文队已将王家坝确认为地质灾害隐患点。三是随即启动受灾群众房屋搬迁工作。由村“两委”确定安置点,协调重建用地。
二、桥沟村属地质灾害多发区。按省国土厅水文队确认,江口镇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个,其中桥沟村就占了4个(“9.18”特大暴雨洪灾前有2个:李家坝、七树沟;“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新增2个:王家坝、冉家碥)。“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落实了专人监测,王家坝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是李品益。
三、桥沟村四社5户群众至今未重建房屋的主要原因。“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村上先后确定了两处安置点,一是位于二社的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小地名捌田弯),由于受灾群众认为离自己的承包太远,不愿到高速路拆迁农户安置点去;二是位于四社的(小地名李公坝),5户受灾群众仍觉得离自己的承包地远了,不愿意到这个安置点。村上与受灾群众就安置点的问题一直未达成统一意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5户受灾群众中有4户在县城有住房,年轻人在城里做事,老人住在村里的家中;另一户人举家外出务工,至今未回。
四、“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房屋受损的帮扶政策。按政策规定,“9.18”特大暴雨洪灾造成的全垮塌户,重建住房后由民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9.18”特大暴雨洪灾后,桥沟通村有2户全垮塌户,该2户目前均已建起住房,其中一户已领到民政帮扶资金,另一户近期即将领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不属于全垮塌户,不享受全垮塌户的帮扶政策。
五、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房屋搬迁的帮扶政策。四社王家坝的5户受灾群众属于地质滑坡造成房屋受损。按国土部门规定,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住房因灾不能居住的,实施搬迁新建后,国土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帮扶。帮扶资金必须是在新房建好后,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并将原宅基地复耕后,才能给付。
六、地质灾害隐患点土地损毁的帮扶政策。按农业部门规定,因地质灾害造成土地损毁的,比如以前是水田,现在只能作旱地的,由农业部门给予改种的种子帮助。
七、目前的工作措施。一是必须确保群众人身安全。5户受群众迅速撤离现住房屋,就近租住。由桥沟村“两委”督促落实。二是迅速组织受灾群众重建房屋。由桥沟村“两委”负责选址,镇国土所、镇建管站规划,受灾群众自行修建。三是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扶持。由镇国土所争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镇农技服务站争取水改旱种子帮扶。
                                         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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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口镇政府尽责尽职了,受灾农户更应该主动配合,选择合适的安置点,自己动手搞好搬迁重建。

发表于 2012-5-2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啥事都靠政府,主要还是要自立更生。

发表于 2012-5-27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及时,顶起!

发表于 2012-5-28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分,赚米椒~~

活跃会员 热心会员

发表于 2012-5-2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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