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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新闻] 通江交警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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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1:03 | |阅读模式
今天上午,交警对安装雨伞的两轮实行强制撤销。停放在路边、临时停车位等的两轮,凡是没取下雨伞的,都遭到了交警的“偷盗”,甚至强取不下来的,都被利器划烂。好烂的交警哦,你TMD不是人啊,通江这地形,没两轮不可能,山高地远,交通不方便。你以为都是有钱人啊,人人开小车。你以为都是公务员啊,单位上班的,公车私用,草你吗些。鄙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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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3:35 |
:lol:lol

发表于 2012-5-24 13:40 |
真的迈?:lol

发表于 2012-5-24 15:22 |
不是人的决定。
发表于 2012-5-24 17:01 |
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关于整治非法安装遮阳伞有关情况的回复
近日,随着气温的升高,我县两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行为也日益突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队于2012年5月24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两轮摩托车加装“遮阳伞”予以整治。
网名为“mx0824”的网民朋友于2012年5月24日11时03分在四川麻辣社区通江论坛发表题为“通江交警是强盗”一帖,对交警大队收缴“遮阳伞”一事提出质疑。现将有关事项向网友“mx0824”及广大网民朋友回复如下:
1、收缴遮阳伞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同时,根据2008年4月21日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02号令)第四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摩托车加装遮阳伞的危害。
(1)加装“遮阳伞”遮挡摩托车驾驶员的部分视线,在转弯的时候后视镜内看不清楚车后情况。
(2)加装“遮阳伞”改变了摩托车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易导致摩托车“飘来飘去”,驾驶员往往因不能控制行车平衡而发生事故。同时,加装的“遮阳伞”极易与车辆、行人发生挂擦,从而引发交通事故。
(3)“遮阳伞”加装在摩托车前部,无疑是一把“利剑”。现在戴安全头盔驾驶员增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头是保住了,但由于惯性,加装的这把“利剑”很容易刺穿驾驶员的心脏或者颈部。
据统计,近年来,我县摩托车因加装“遮阳伞”将行人剌伤、与车辆发生挂擦导致的交通事故每年都有十余起。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杜绝加装“遮阳伞”。

通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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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7:49 |
请自觉杜绝加装“遮阳伞”。

发表于 2012-5-24 18:08 |
:victory:
发表于 2012-5-24 18:55 |
顶起,支持交警。

发表于 2012-5-24 19:10 |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4 19:49 |
      交警行动前该搞好宣传工作,“广而告之”,争取摩托车驾驶员的理解,化解执法阻力。
    对交警认真管好自己该管的事,不讲情面,不怕挨骂地履职尽责,表示敬重和支持。
    在“初现”苗头时处理问题,也是事半功倍之举。不然等到象“蓝顶子”那样成为“大气候”时才处理的话,就会事倍功半,甚至“无力回天”了。

发表于 2012-5-24 19:52 |
:lol:lol:lol:lol

发表于 2012-5-24 20:16 |
加那个雨伞确实影响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交警也是为了大家好嘛!

发表于 2012-5-24 20:21 |
{:2_26:}通江的车好多

发表于 2012-5-24 21:03 |
我也看到了的哦,就在省车站这边,我门市前面有几辆带遮阳伞的两轮儿,那些交警用老虎钳三下五除二就给解决了哦,拆了遮阳伞不说,还把伞都给撕烂瓜了,好凶哦~!

发表于 2012-5-24 21:17 |
楼上啊    你怎么搞的哦    交警到底是禁摩还是禁止雨伞呢   你把我搞糊涂了
如果是禁止雨伞,我支持   那是为了你们的安全

发表于 2012-5-24 21:32 |
安全重于泰山

发表于 2012-5-24 21:36 |
:lol:lol

发表于 2012-5-24 22:10 |
我在满江红那里也看见咯。和强盗一样样的。有本事把厂也给封了咯

发表于 2012-5-24 23:46 |
不能只为一己私利着想、应该为更广大的行人和社会安全着想才对。

发表于 2012-5-25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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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条规是你们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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