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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iyrjcs

刚哥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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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19:53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滥用职权非法受理巴中市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起诉我家的诉状,于2003年12月15日给我家送达的传票、应诉通知书(规定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答辩状)、举证通知书(规定在2004年1月16日前,向本院提交诉讼请求或者反驳理由所依据的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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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20:03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于2003年12月17日给我下达的非法强拆(2004)巴州民初字第69号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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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20:06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捏造事实栽赃陷害我家该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的金钱、债务、利息,于2004年8月12日、2005年12月5日给我送达的非法强拆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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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 20:42 |
:D:D

发表于 2012-6-1 23:31 |
太可怕了。。。。。。。

发表于 2012-6-1 23:32 |
日你妈哟吴大飞!你把老子的屏给老子刷完了!你的那点点事巴中人哪个不晓得嘛!你个抱儿子!还父亲为了钱你肯定会叫他父亲撒!说的好听!你吴大飞!你不是你父亲姓黄吗?你咋不把你名字改成黄大飞喃!如果法律允许杀人!老子N想锤死你勒,经常在论坛里面刷我的屏

发表于 2012-6-1 23:38 |
  :'(
发表于 2012-6-2 05:35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于2004年8月2日致巴中市建设局认定我家房屋"是否有违章建筑"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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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09:32 |
下图是巴中市建设局歪曲捏造事实栽赃陷害于2004年10月26日下达的我家在宕梁东华嘴修建的房屋全“属违法建设”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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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10:32 |
发表于 2012-6-2 10:38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于2005年6月13日给我家作出的缺席判决书的首页、5页、6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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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朋友们关注5页、6页中画了横线上面的文字。
5页:

2004年10月26日市建设局以巴建发(2004)346号文认定:吴大飞于1987年在该处修建二间砖木结构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1994年至1998年在原房处陆续扩建砖混、砖木结构房屋326.99平方米,......属违法建设。......对吴大飞、许德芬家之房屋全部按合法认可。
6页:
让利全认二被告之房屋为合法财产。

“人民”法院!何等卑劣卑鄙无耻龌龊荒唐!!我家房屋被巴中市建设局认定属违法建设,就应严厉打击!为啥要全部按合法财产认可?!让利全认为合法财产?!
我家为啥要接受违法建设按合法财产认可、让利为合法财产的财产?!
发表于 2012-6-2 11:22 |
下图是巴州区法院于2006年3月7日给我家下达的非法强拆犯罪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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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违法犯罪公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修定后原第二百二十九条现为第二百二十六条。
发表于 2012-6-3 19:03 |

发表于 2012-6-3 21:11 |
老百姓弱势群体  多给点方便   开发商富了  别穷了老百姓

发表于 2012-6-3 22:07 |
好像没有抗日战争哟
发表于 2012-6-6 18:01
待审核
发表于 2012-6-7 09:15 |
巴州区法院捏造事实栽赃陷害于2004年8月12日、2005年12月5日给我送达的非法强拆执行通知书称,我家该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的金钱、债务、利息,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是我家房屋的权利人。
http://img.mala.cn/album/201206/05/152248azke39ntiuwt0sun.jpghttp://img.mala.cn/album/201206/05/152311o8ufkzzu63s61kkz.jpg
我家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何分何秒何地该东方房产公司李本钦的什么钱什么债?强烈要求巴州区法院拿出欠钱欠债的条据来我予以偿还!!
发表于 2012-6-7 09:50 |
我家的房屋一处是土改时分得的,一处是1985年经巴中县人民政府批准建修的,两处都在宕梁大街。巴中市建设局于2004年10月26日下达的《巴中市建设局文件》歪曲捏造事实栽赃陷害称:我家于一九八七年在宕梁东华嘴修建二间砖木结构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九四年至九八年在原房处陆续扩建砖混、砖木结构房屋326.99平方米,全“属违法建设”。
http://img.mala.cn/album/201206/05/152401ff2rcfc4nttic4zr.jpg
强烈要求巴中市建设局在宕梁东华嘴找出我家修建的房屋,还我家房产清白!!

发表于 2012-6-7 09:50 |
给屏蔽掉,
发表于 2012-6-7 10:20 |
明月又清风 发表于 2012-6-1 13: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烈火中永生同志,巴中的生态都这么多年了,你得到了啥子好处?你说的百姓没法活了,你还有闲心上网!! ...

我同意楼上的观点,无为的领导大家有意见,作为的领导也要说。反正我觉得加快城市建设,拉大城市框架是很可取的,受益的是我们自身巴中人。而且现在这个社会,一个穷乡僻壤,发展严重滞后的城市如何带来更多的生产,更多的资源?思想需要进步得了。而且现在的城市建设都是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并没有得到破坏啊,反而比以前更漂亮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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