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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中 一个协警引发的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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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个协警引发的暴动   什么是执法的  还依法犯法  老百姓那么得服你们这些不像话的东西。老百姓都来顶。有良心的 说说看 昨晚真的是很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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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6-9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近来交警罚款上瘾了,后果啊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6-9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事实真相为主,公安局已经发了公告贴了。。。。你娃娃又在乱吼嘛{:2_32:}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墙头红杏 发表于 2012-6-9 1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事实真相为主,公安局已经发了公告贴了。。。。你娃娃又在乱吼嘛

是么

发表于 2012-6-9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lol
发表于 2012-6-9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公安局
关于后河桥交警协勤人员岳坤在纠正马天财驾驶摩托车
违法闯单行道行为时双方发生争执抓打的情况通报


    各位网友:
    2012年6月8日18时40分许,巴州区后河桥交警岗亭协勤人员岳坤在纠正马天财驾驶摩托车违法闯单行道行为时双方发生争执抓打,引发群众围观。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进行了处置,并查明了事情真相。现将情况通报于后。
    一、交通违法行为人的基本情况:马天财,男,22岁,巴州区寺岭乡南阳街道人,无业,现正在巴中市顺全驾校学驾驶。
    二、事情真相:6月8日晚6时40分许,马天财驾驶一辆川YB4229两轮摩托车在后河桥闯单行道时,在此执勤的交警协勤人员岳坤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马天财与岳坤发生争执,继而双方发生抓打,引发群众围观。为避免事态扩大,宕梁派出所处警民警将马天财带离现场并开展调查。
    三、处理意见:
    市公安局决定:
    1、对执勤不规范的交警协勤人员岳坤予以辞退。并对其涉嫌殴打他人的行为开展调查,依据事实、情节给予依法处罚。
    2、严肃追究交警直属一大队相关领导的责任。
    3、对马天财的交通违章行为及涉嫌殴打他人的行为开展调查,依据事实、情节依法处罚。
    4、对在现场围观中有违法行为的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希望广大网友相信公安机关能够依法办事。欢迎广大网民对公安工作进行监督。

    特此通报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发表于 2012-6-9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无可厚非。
被执法对象不服气,讨价还价也可以理解。
偶最奇怪的就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根本不清楚事实真相,就胡乱散布什么“打学生”的谣言,据说谣言的始作俑者还是某个学校的老师。简直是不可理喻!
谣言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引发事态扩大,造成交通拥堵,造成很多人都长夜难眠。这是何苦呢?
通过这个事情,我们可以想象,现在这个社会的很多人都处于浮躁状态,都喜欢看热闹、吼黑老蛙,更有甚者是唯恐天下不乱!
希望大家在面对任何突发事情的时候都能冷静的分析、客观的面对。
千万别为了好玩或者好奇或者泄愤,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
个人觉得,这个事情最应该处理的就是那些造谣生事的人,最应该打击的就是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至少应该把这些人弄到网上来嗮嗮

发表于 2012-6-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每次屁大点儿事情,在我们巴中就会疯传出各种各样的版本?
其中相信大多数还是看热闹的心态,这仅仅关系到我巴城人员的自身素质;
但其中也不乏造谣生事者;唯恐天下不乱。这种情况不仅关系到自身素质的问题,应该还有更深层的原因吧。
当事情真相一公布后,看热闹者自然作鸟兽散,而造谣生事者则偃旗息鼓。
网络给我等带来了很多便利与表达的渠道,但个人认为应该对网络上造谣生事者进行一定的追究,加大其造谣生事的成本;

发表于 2012-6-9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6-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应该追究那些造谣的!喊那个造谣的把昨晚上的损失全部赔起!

发表于 2012-6-9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楼主就是个无事生非莫事干的,在这里干吼!!

发表于 2012-6-9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带着偏见看问题,永远看不清事实真相。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6-9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具备执法主体条件的交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将隐患消灭在葫芽状态是“治本”。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帮忙打人的两名协警为什么没有一点说法???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犯法,就用手铐铐起打吗?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事你说话 发表于 2012-6-9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带着偏见看问题,永远看不清事实真相。

伪军

 楼主| 发表于 2012-6-9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叼烟斗的狗 发表于 2012-6-9 1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应该追究那些造谣的!喊那个造谣的把昨晚上的损失全部赔起!

伪军

发表于 2012-6-9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最后肯定就是什么临时工之内的话来忽悠老百姓。这些事业见怪不怪了,人家是官我们是民!

发表于 2012-6-9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部:交警不得收现金罚款 违者将坚决清除
http://www.mala.cn/forum.php?mod ... &fromuid=888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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