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四川省营山县朗池镇五通村
原村委会领导贪污集体财产
村委会原主要领导利用手中职权,将村委会集体企业近6亩地面积的村企业于2011年私下卖给李、罗二人,由于出卖时的价格不合符情理,出据买卖协议写于2005年。此检举的理由是村民检举数次(党委、政府、公安、反贪局)都没有任何反应,执法机关有谁关心过村民的集体检举呢?哪怕是定为“污告”也罢,总应该给村民一个说法。出于无办法,网友评论,也同样如此。更为寒心的是,他们狂妄自大的说:拿出证据,你们村民再告也没有用的,等于O。为什么?
1、 执法部门:既然反贪,村民只知道利益没有了,检举,又有哪一家执法机关到村民中找证据,并且提供的铁证也不知去向。为什么?
2、 村民尽最大的力量为公正无私的领导出示相关的铁证,望主管领导见证事实的真伪。
3、 贪官污吏是现今中国人民最大的敌人,也是制造不稳定的又一个“李洪志”。群众以前的检举,相信有上万人了解一些贪官的“英雄事迹”:因为他敢于冒险,不顾一切事实出现的漏洞,反而变本加厉四方活动。
4、 村民的觉悟低,只是知道并相信:有青天会出现,盼望有公正的领导会为民作主。当然有党的坚强领导,公正的领导后面有无数个村民在为你喝彩!……
希望在短时间内能给村民一个满意的回音!
营山县朗池镇五通村全体村民
2012年6月10日
以下是铁证:附11张证据
2007年村委会出租合同书
2007年村委会出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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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村委会出租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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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村委会出租合同书
2005年村委会出租合同书
2005年原五通村村委会伪造房屋买卖合同
2005年原五通村村委会伪造房屋买卖合同
2005年原五通村村委会伪造房屋买卖合同房屋平面图
2005年原五通村村委会伪造房屋买卖合同
2005年原五通村村委会伪造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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