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多数人的认可,是业委会成立的前提。担心弄出更悲惨的结局来,是人之常情。
不妨看看下面这一例,就在温江,不远的地方:
信访渠道:网上 信访分类:城乡建设 状态:已答复 信访时间: 2012-11-10
内容概况:
您好, 我们是温江区上林宽境业主。我们本是一个和谐小区,因为物业官司漫天涨价,强行从2012年到2014年三年每年递增物业费,价格从2011年的1元,涨到2012年1.35元,2013年1.45,2014年的1.5元。为了从法律角度和物业公司谈判新合同,业主无奈只好在2012年8月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委会,以期有主体和物业谈判。选举后,按照规定,业主提交了选举资料,但街道和房管局互相推诿,直到现在(3个月了)也不对业委会进行备案,导致业委会公章不知去向,小区业主无法和物业进行合同谈判,请政府相关部门督促职能部门尽快对业委会备案,收回公章,让小区回归正常的管理状态。
文件内容:答复意见书
编号:51333601353656368679
匿名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对于你在网上件提到的问题,由我局、柳城街办、来信业主于11月14日在局物管科办公室对你们进行了现场协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物业公司漫天涨价的问题
上林宽境小区现由前期物业成都洁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在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该物业公司根据物价水平、人力成本不断上涨等情况通过与业委会协商,向上林宽境全体业主提出上调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请求,并在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征求业主意见,经该小区“双过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在小区内公示有关情况。2012年2月,洁华物业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确定后的调整价格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物业服务合同,目前该物业公司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二、上林宽境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情况
该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因种种原因,有部分首届业委会成员书面提出辞职,然后由小区业主代表向柳城街办提交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申请。上林宽境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筹备组于2012年8月召开了业主大会,选举出新一届业委会成员,并将相关备案资料交由柳城街办。柳城街办对上林宽境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提供的相关备案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向该业委会提出了完善要求。通过本次协调,确定由柳城街办于2012年11月21日?12月1日在上林宽境小区内对本届业委会成员名单进行备案前的寻异公示,征询小区业主意见。
有关该小区业主大会及上届业委会公章的问题,待新的业委会设立备案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可以在街办、社区协助下向上一届业委会收回公章等有关资料。
针对该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及备案有关情况,我局将积极指导柳城街办开展相关工作。
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http://www.cdxinfang.gov.cn:8080 ... 19a013ae95aa525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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