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水景湾众志物业公司管理讨论意见
本人是水景湾一期业主,至2007年买房以来一直是众志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管理,于今2012年物业公司已公布物业服务管理费用从0.4元/m2上调直0.7元/m2,到今年7月份将调制0.95元/m2。
我认为目前该物业服务公司所有收取费用并未征得广大业主意见,单方面已进行2次调价。而物业公司第一次答复上调至0.7元/m2是由于开发商项目开发完成后不于支付前期物业费用补偿所增加,但原该商品房合同物业管理部分并未明确开发商补偿价格,只有业主支付0.4元/m2,故此阶段调整费用物业公司未征询广大业主意见,且涨价不到半年现在又要调价到0.95元/m2。
经初步统计业主意见:
1、该物业公司管理不力,常发生小区偷窃,失物;
2、管理系统不完善,部分服务管理人员责任松懈。经了解,较多一部分人员为公司领导亲戚,下面工作人员管理难度大,有苦难言。
3、物业公司对小区公益设施保护不力,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改变小区内公共区域配置。
4、不爱护业主财产,对损坏公益设施维修不力,有些区域常年维修,修一次坏一次,极为不负责任。经了解,大部分工程也是物业公司指派给领导的亲戚施工,对施工质量不予监管,导致业主承担巨大费用损失。
5、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每月公布财务状况,对业主支付费用没有做到合理有效管理,不能保护业主利益。
本人于2012年6月已经付清前期物业费用,并向物业公司声明,在第三次调整价格未得到广大业主用户同意时,物业公司服务不能完善,本人将不于支付后期物业费用,如果物业公司坚持一意孤行,我坚持更换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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