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参战老兵强烈要求享受优抚待遇意见书
四川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
自贡市人民政府、市民政局:自贡市汇东高新区
我们是自贡市1962年参加中印自卫反击战的退役军人。按中发2007(9)号文,民发2007(99)号文,民2011(110)号三个文件,明确指出我们属于优抚范围,却从未享受优抚待遇。2010年起,我们曾多次找自贡身人民政府、市民政局,他们都说我们不属于优抚范围(附民政局的书面答复)难道我们保卫祖国边疆的血白流了吗!苦白吃了?
我们在西藏高寒地区贡献了青春,在企业又遇到了破产,看病又没有门诊费,退休金低微,物价高涨。我们已年愈古稀,吃不起药,看不起病,企业破产找不到人,找民政部门,说不属于范围,难道我们只有找党中央才能解决?
据国家民政部罗平飞副部长讲话中通报,江西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赣府厅发92007)17号文,对所有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人员,在个人现有养老金的基础上上浮现10%比例,然后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生活补助,另在春节、国庆节、八一建军节,每人每节200元。
安微省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文,民优字(2009)126号文,在企业退休的1953年底以后入伍的参战参试人员,每月每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150元,现已达到220元。
辽宁沈阳(辽民发2009)18号文,从2009年10月1日起,对企业已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提高生活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200元。
湖南对所有“两参”人员发给每人每月350元生活补助。
贵州、佛山市、宁波市、青岛市、广东、河南、武汉、重庆、等省市都已对“两参人员”退役人员给予了优抚待遇。维独四川、自贡市没有一点优抚政策。自贡市民政局多次说我们(参战退役人员)不属优抚范围,并怀疑其它省市落实优抚政策,请问广东、辽宁、河南、贵州、重庆等省市实行优抚政策搞错了吗?请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核查,以免以错传错,影响社会稳定,给我们一个书面答复。
对企业参战退役人员该不该优抚?请书面答复,否则,我们将集体上京请愿!!
自贡市参战老兵等四百余人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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