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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684|评论: 4

法律咨询:公安局派出所拷贝市民电话卡信息合理吗?不算侵犯人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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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一直想考驾驶证,因为工作的不稳定,曾经在08年在成都长城驾校学过,那里的老师教的特别的好也不乱收费,但就是因为不能长期在当地呆,所以到到目前都没有考取。
在常住地区学吧,现在学费都涨到了6-7千,现在经常在河南出差,想着可以在这边抽时间学学,学费也不算太贵。
但因为外地人要办暂住证,去到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先让交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然后现场拍照,再用手机串号,前面的我都能理解,到最后居然让我把手机卡拿出来,用USB插到她电脑里,拷走了我一切资料,我发现连我的短信,手机号全在上面,如果不拷贝,就不给办!
我觉得纳闷了,这样算不算是侵犯个人隐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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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2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不能接受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7-12 13: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7-12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法律没有规定公权力进入的领域,不能随意对公民的私权利进行限制和侵犯的,不管这种限制和侵犯是以什么样的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说,警察随意查看公民手机与电脑,比公民手机与电脑里保存色情视频的性质更为恶劣。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7-13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美女,你是不是遇到假-警-察了?: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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