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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虫虫毛起飞

[群众呼声] 强烈质疑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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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依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发表于 2012-7-1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作为一个老百姓,我认为把录像公开就真相大白了,什么诉讼对普通老百姓也拖不起,也斗不过。

 楼主| 发表于 2012-7-1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春堡山美景 发表于 2012-7-13 17: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才是耍泼无赖之小人,你也配谈高尚,也不怕污了这两个字!!!!

我以事实为基础,发表自己的观点、论据。你说我耍泼,无赖,请摸着你自己的良心讲一讲,我说的假话吗?
既然不是假话,就不是无赖。
你是一个有思辨能力的社会人,说出与事实相悖的话,你不光无耻,还很缺德。
你家也有退休老人,你家老人被人打了,你TMD还能张口耍泼,闭口无赖?
你能冷漠到无动于衷!你能淡定的颠倒黑白!!

发表于 2012-7-13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他们说当时的监控录像已经丢失,或者是说摄像头坏了之类的LZ如何处理??
发表于 2012-7-13 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你要求查看录像,他们肯定会毁掉,只有找现场目击证人,不然诉讼你都没证据。

发表于 2012-7-14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个和谐社会更和谐一点啊

发表于 2012-7-14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虫虫毛起飞 发表于 2012-7-13 16: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真想换个马甲来铲死你,不过我还做不到那么幼稚。
我有言论自由,我打官司否,与君何干?
你在我的帖 ...

你慢慢气嘛。说实话你这种只晓得闹麻了,有正规途径不走的人。只是哗众取宠,把论坛搞得老火

发表于 2012-7-1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此事若升级,监控确实可以基本还原事情的真相,但是最后多半会因监控例行维护、监控视角、硬盘故障等诸多原因无法呈现

 楼主| 发表于 2012-7-14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晚上7点左右,有人叫我删帖。地方法律和国家法律起冲突,这本来就是中国法制的不健全,我为民请愿,只求心安而已。那些政府的马甲辱骂,我无所谓。只是他们不敢针对打人问题争执不休,他们理亏啊。我也没想过维权能成功,如果一旦成功,广安区社保局将支付巨额的赔偿。老百姓都会来找他们要吊命钱的。所以我终将被河蟹,只是没想到来得太快了。

发表于 2012-7-1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虫虫毛起飞 发表于 2012-7-13 14: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亲爱的朋友,如果你是马甲,我没有和你说话的必要。如果你是一个正义人士,你可以去广安市广安区人力资源 ...

顶起
发表于 2012-7-1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虫虫毛起飞 发表于 2012-7-13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以事实为基础,发表自己的观点、论据。你说我耍泼,无赖,请摸着你自己的良心讲一讲,我说的假话吗?
...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老百姓对当官质疑,就改反省!

发表于 2012-7-1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在做,天在看。
监控也在看的,
发表于 2012-7-14 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把广安建设好 发表于 2012-7-13 23: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然你要求查看录像,他们肯定会毁掉,只有找现场目击证人,不然诉讼你都没证据。

要是毁掉录像说明就是真有问题!
发表于 2012-7-14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虫虫毛起飞 发表于 2012-7-13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以事实为基础,发表自己的观点、论据。你说我耍泼,无赖,请摸着你自己的良心讲一讲,我说的假话吗?
...

法治社会,打人者不对!要是当官的打人更不对,知法犯法,要严惩这种不良之风!
发表于 2012-7-14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012345678
发表于 2012-7-14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保买不买都无所谓,交了十五年领的工资只够简单生活,现深圳上海不是又要交二十五年了,退休要到六十五,到了六十五又还能领几年?可能连本金都可能领不回哟!现在有几家公司会让你工作到五十岁?后面十五年咱办?

发表于 2012-7-14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求真相

发表于 2012-7-14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社保局既然你没有打人,就把录像公开嘛!

发表于 2012-7-14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钱看齐 发表于 2012-7-13 2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他们说当时的监控录像已经丢失,或者是说摄像头坏了之类的LZ如何处理??

那只能说是故意毁坏证据

发表于 2012-7-15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我们广安的社保局和当事人不要再论坛里逞口舌之快,社保局更是要把所有的证据阳光化,都公之于众与于服众。就此事据上言论得以中肯的概括,此事应该不是空穴来风。如果社保局不妥善处理,加强内部职工的素质管理、工作作风即方式方法的改善,难免再次出现类似的纠纷……如果真是有殴打老人可是人生伤害,要担当刑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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