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记者从 攀枝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2年,该中心依据相关规定,推出了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和取消贷款保证金三项便民新措施,进一步优化了缴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据了解,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进行了调整,简化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取消了贷款保证金。
——提高公积金提取额度。5月1日起,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要件齐全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上年度储存余额。调整后的提取额度比调整前提高了25%。
——简化公积金提取手续。从3月起,除第一次还贷提取公积金时提供全套资料外,以后提取时取消重复资料提供,仅需提供“还款记录”,如一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婚姻证明”。同时,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功能,对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时,借款人与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签订三方协议后,可逐步实现自动提取还贷功能。
——取消贷款保证金。从7月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消了向借款人按贷款总额的1%收取的贷款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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