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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权力2012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法官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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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3 2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不公平,上诉有个屁用,除了给法官送钱


法官要秉公依法判案。如果法院不公,老百姓解决问题就会走极端,社会会发生动荡

发表于 2012-10-14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别法官的不良作为会影响民众对我国整个司法体系的不信任,甚至对抗.法官应受约束,也应有真正的淘汰机制,惩戒机制.目前对法官的约束只有形式.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5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发表于 2012-10-15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要秉公依法判案。如果法院不公,老百姓解决问题就会走极端,社会会发生动荡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6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中院已经开庭

发表于 2012-10-16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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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延斌  最高人民法院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认定

审判实践中,因预售合同效力引发的纠纷严重影响着社会秩序的稳定。《解释》第2条、第6条分别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取得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对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处理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需具备4个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对如何理解预售条件和认定合同效力之间的关系问题,起草过程中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因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只要出卖人持有预售许可证明,其与买受人签订的预售合同即为有效。另一种意见认为,《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四个条件是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同时具备的法定要件,否则预售合同无效。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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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权力2012 发表于 2012-10-17 17: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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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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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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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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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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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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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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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判决书看,法院法官太歪,太黑
发表于 2012-10-18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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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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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0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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