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盐亭县公安局富驿派出所的民警胡海龙,现任派出所教导员,就此事代表派出所做出如下答复意见,希望当事人和广大网民朋友理性看待和认识。
一、 当事人(死者)之女于2012年8月27日12:36分来富驿派出所报称其父亲于8月25日早上从金安乡华龙村到富驿赶场后失踪,不知道其下落。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应该由金安派出所受理,但是根据公安机关首警负责制的要求,富驿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进行了受理,进行了详细询问后,进行了接处警登记。并告之报案人要组织家人亲戚继续寻找,可以登报、张贴寻人启事、以及电视寻人等,并及时向金安派出所通报此事。随后,我派出所还立即在街面上进行了巡逻走访和查找。(第二天,还电话告之报案人可以再到金安派出所再次报案)。
二、 根据公安机关相关文件规定,必须在48小时后,不见其下落才能定性为失踪人员。该当事人(死者)已经超过48小时,可以录入公安部失踪人员信息库。所以我富驿派出所与死者的儿子已经商定于9月3日提取其DNA.。(后来因为于8月31日在南部双佛发现尸体而未提取死者儿子的DNA)
三、 2012年8月31日,在南部县双佛辖区发现该失踪人员尸体,南部县双佛派出所以及南部县刑警大队、法医技术人员及时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和尸表检验,初步意见排除他杀。但是死者的家人不接受该意见,与南部县警方发生了争执。后南部县警方将情况及时告诉了我富驿派出所,我派出所立即与金安派出所取得联系,后金安派出所连夜派出赵扬警官到南部县,协助南部警方做好死者家属的解释工作。最后达成一致意见,尸体暂时放在南部县殡仪馆冷冻,方便法医进一步进行解剖,进行毒化和病理送检。(特别说明: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尸体发现地属南部县,归南部县公安局受理,我盐亭县富驿派出所不能跨区域出警,所以不存在我富驿派出所该不该出警的问题)
四、 至于帖子中提到的死者之女到派出所开证明的事情,当天全部派出所的45岁以下民警都到盐亭县参加盐亭县公安机关队列会操汇报会。派出所只有李所长和民警李先奎在所里值班备勤,当时李所长答复等当天接处警民警回来后,查证属实后才可以开证明。其间只是举例说因为现在的社会太复杂,容易出现开假证明骗保的现象,并不是针对此事。民警李先奎由于和死者是同一个村的,一直关系较好。出自家乡人的原因,主动给其做了长达半个小时的解释工作。针对当事人之女要求开证明和准备上技侦的问题,李先奎答复按照文件规定必须是严重刑事案件以及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才能通过县公安局,报市公安局并经市公安局局长审批同意才能上技侦。所以说该事件当时没法定性为刑事案件,无法进行呈报上技侦。
希望当事人以及广大网友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客观看待这件事情。在理解和同情当事人一家的不幸的遭遇的同时,也要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特别是基层的派出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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