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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风声无语

[群众呼声] 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医院草菅人命、掩盖真相的(龙泉医院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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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看了这篇文章,我一开始是非常的气愤和愤慨的,怎么会有这种医院?这种医院在当地还能开得下去么?
但是看完了lz回复网友的留言,我觉得lz是不是高级黑啊?你到底是不是家属哦?还是你是故意在黑人家吧,你真的是在帮患者?
一有人对家属方的话提出质疑或是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去建议走司法途径,lz你不是诅咒人家去死就是说人家是托儿。一个随意去诅咒别人去死的人,懂得去尊重生命么?你都不尊重别人的生命,你叫别人如何尊重你的生命?你叫别人如何去相信你说的话?
lz提到的医院卫生局关门造车,我不认同。卫生局主管医院,医院有事向卫生局请示在我看来无可厚非。我想,如果lz家属愿意签一个免责说明,不追究医院在此次事件中侵犯家属隐私权的,我相信医院非常愿意公布相关资料的。发生这种事,你想澄清,医院更想澄清吧

当然也许lz是因为悲伤过度,说话过激了。但是lz你们即不愿意走司法途径,也不正面回答为何不走司法途径。医院给情况说明你们又不买账,就等着“医院和你们沟通”(lz原话),让我觉得,其实你们要的,是私了。

说完了,估计lz也要诅咒我了。看来,莫名间我也成lz口中医院了托儿了,社会啊!
lz,我希望你尽快走正规途径维权。在这里闹意义真的不大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成,我亲爱的孩子,愿你在天堂里一定要开开心心的,等妈妈把与医院的事情做个了断就来看你,妈妈会陪着你给你讲很多很多的故事,这些故事是你还在妈妈肚里时妈妈就想好的,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讲给你听,妈妈就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要狠心的抛下妈妈,自己却一个人去了天国享受快乐?我亲爱的儿子,妈妈知道你一定每天都站在龙泉山顶,看着我们是吧,想妈妈了,就回来看看,回家的路一定要记得啊,因为你早已在妈妈的肚里呆了8个多月。孩子,妈妈虽然疾病缠身,但一定要给你讨个说法,放心吧,孩子!

 楼主| 发表于 2012-9-11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成,我亲爱的孩子,愿你在天堂里一定要开开心心的,等妈妈把与医院的事情做个了断就来看你,妈妈会陪着你给你讲很多很多的故事,这些故事是你还在妈妈肚里时妈妈就想好的,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讲给你听,妈妈就想知道你到底是怎么回事要狠心的抛下妈妈,自己却一个人去了天国享受快乐?我亲爱的儿子,妈妈知道你一定每天都站在龙泉山顶,看着我们是吧,想妈妈了,就回来看看,回家的路一定要记得啊,因为你早已在妈妈的肚里呆了8个多月。孩子,妈妈虽然疾病缠身,但一定要给你讨个说法,放心吧,孩子!

发表于 2012-9-11 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和24k的感觉有些一样,在论坛主页看到这个帖子感到无比的震惊和气愤,但是,细细看楼主的帖子和后面的回复,我想谈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我们就这个帖子而言,在帖子中,任何人的跟帖只要不是谴责医院,无论是站在中立的角度还是站在医院的角度就此事进行一个探讨,楼主都毫不留情的进行诅咒。说明楼主已经丧失了理智,对这件事情,任何人的调解楼主都无法听进去。诚然,双胞胎孩子其中一个的逝去确实对楼主有较大的打击,但是还是请楼主清醒,就事情本质,和医院以及相关部门积极进行沟通,甚至走司法途径进行探讨和解决。如楼主所说,就算递交给温总理,温总理亲自过问这件事情,最终也要讲求一个证据。如果楼主已经有了确切的证据,可以直接走司法途径依法进行上诉,而不是在这里整天刷这篇帖子。(包括“正者无数”也应该是楼主的另一个ID吧)。

其次,我们看到,医院已经对该事件做出了一个明确的回应(在107楼),医院已经明确了自己的态度,“欢迎楼主及网友对此事进行沟通处理和监督。”鲜红的章上有医院的代码,我相信这个应该不会是假的。因此,楼主应该积极和医院进行交流沟通,尽早解决这件事情,如果医院有过错有责任,该担责的担责;如果医院方确实无过错,楼主也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总之,医院方面已经有了积极的回应,楼主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和医院积极协商,希望可以尽早解决此事

发表于 2012-9-11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抗议和谴责,并建议将该医院告上法庭:'(

发表于 2012-9-11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父母怎么教育出这种畜生啊!应该不是遗传!

发表于 2012-9-1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哎!现在社会是怎么了?医患关系真的就那么紧张吗?造成这样的罪魁祸首到底是什么?我们真的要好好反省下,是医生的责任吗?还是其他?
我觉得万事都讲一个理,有理走那里都不怕吧?无论是医院还是病人,你们现在拿出证据来啊?就凭你们这样说,到底要人相信谁?相信温总理也信这个吧?
lz说了那么多,好像有证据一样,你就把你掌握的拿到网上晒晒嘛!我们也好看看所谓的“黑心医院”等是怎样的噻!
医院也是,知道你为了保护患者隐身,不方便拿那些证据,(我有个建议:他不是留了电话吗?给他打过去,并录音,问他可以把证据放到网上去,不可以的话,就证明他心头有鬼噻)
依然双方都有证据,为何不走司法呢?
我现在都搞不懂那么人建议LZ走司法,为什么那么不愿呢?
医院也是,你就不可以先起诉他吗?(不懂法律,不知道这样可以不?)
还有一个我质疑的地方:
LZ说医院没有找过他,那LZ找过医院没呢?双方协商过没呢?
卫生局出来组织协商过没呢?(希望双方都出来说明下!)
现在不是全国各地都什么医调委吗?这个组织出现过没?
我觉得双方应该坐到一起谈过了吧?
说不一定价格没谈好或者医院就根本觉得没有过错,LZ在论坛来上晒的吧?
(个人意见,瞎猜的,LZ不要喷我哈!不要把我说成什么托哦!:lol)

发表于 2012-9-11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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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12 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关注!

发表于 2012-9-12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你好,这篇文章我刚刚看了,首先对患者和家属深表同情。在看评论的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只要是建议你走司法途径的评者,你都要乱骂一通,请问这是当代社会年轻人该有的素质吗?再加上,建议你走司法途径也没错啊!医院也表明了立场。能理解你在写这篇文章的心情,完全把私人化的感情带入文章,还有你说医院的领导,作为一名人民医院的院长,能当着家属说出那样的话吗?我想温爷爷在对待钓鱼岛事件时,也不可能像wan e 的日本用这样的语气哦!小宝宝走了,大家很遗憾,拜托你不要在拿小宝宝来说事,你让小宝宝在天堂安息吧!这样的事,应该是病人与医院之间的协商,而不是你我在这里妄下评论,因为所有的事我们都只看到一方,做人也不能断章取义三!你说呢?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声明,不要因为这样说,大家就说是托儿,大家在这里就是发表一下对文章的理解。也呼吁我们做事不要断章取义,不认同者,请不要pen 哈!这只是作为中立者的看法。

发表于 2012-9-12 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下, 这贴写的太专业了 ,  应该是个职业律师或者网络打手,   这里面有正者无数、 风声无语 两个马 素质极其低下不管是中立的还是站院方的都被LZ诅咒。
LZ写了发表于 2012-9-11 08:16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不是为了钱!如果你不同意这个观点,可以让患者倒给你钱,让你的儿子也去死,你干吗?你敢吗?
发表于 2012-9-11 13:41 |只看该作者 |招呼Ta 关注Ta
患者再次严正声明:任何经济补偿都不要,患者只想要回她的爱子!!!!!!!她愿意与她的爱子永远在一起!!!!
我个人觉的 你要讨回尊严不是在这里无理取闹,而是应该拿起法律武器,而且我听说家属要求赔55W私了 医院不干 叫你走法律途径  这个是听别人说的  不管是不是真的 还是建议你先走法律途径,不行再上访。

发表于 2012-9-12 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2-9-12 0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却说“不用找了,我明确地告诉你,我都在卫生局那边挂了个副局长,你还能咋样?”
这个是在和谁叫板呢?

发表于 2012-9-12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消说了,要钱的。在中国的医院,你就认栽吧。
zy.

发表于 2012-9-12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通知电视台呢?让关注度提高一点!我也是龙泉人!默哀!!!!千万不要去区上市上告,要去省上,刘忠说出那些话,怕是他的后台有点大!!!强烈谴责!!!!!是一个不要脸的院长,要报应的
zy.

发表于 2012-9-1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确实召开会议说医院职工不能去跟贴很过分!我觉得应该通知电视台的!!!把事情宣传的大一些,这个院长变态又可恨!仗着自己有后台!!!!

发表于 2012-9-12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网友还是要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患者,你会直接去打官司吗?如果你是医院,当然你肯定巴不得患者去打官司,是不?道理很简单,在中国的国情下,都是赢了官司输了钱,没有2、3年不会有什么结果,在医患纠中,患者永远处于弱势地位,不然咋会有那么多的杀死医生护士的事件接二连三的发生,还是声援一下患者吧,因为今天我们是看客,明天说不定就是患者,就会成为医院拿来搞医学实验的牺牲品了:@:@:@:@
zy.

发表于 2012-9-12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加油,打倒无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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