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镇春场坝社区狂犬伤人事件的情况通报 一、事件基本情况 2012年9月11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18分,一只来路不明的流浪犬流窜到我县南江镇春场坝社区,连续咬伤20人,伤者均为3级暴露伤。目前,有7人住院治疗、 13人伤口规范处置后回家观察。伤人恶犬已于9月11日上午10时20分被捕杀。狂犬伤人事件处置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事件发生后,南江县委书记刘凯,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善君庚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救治伤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举一反三,开展对县城流浪犬只大捕杀,对居民饲养犬只大排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紧急启动应急预案。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紧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狂犬伤人事件处置领导小组,设置了伤员救治组、狂犬捕杀组、犬只接种免疫组、维稳工作组、信息舆论组,分别由1名县级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相关工作。 积极开展伤员救治。在第一时间将所有犬伤患者送至县人民医院,规范处置伤员伤口,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抗毒素和狂犬病疫苗,对伤口较大的伤者进行了抗感染预防性治疗。 全力捕杀恶犬及流浪犬。由县公安局负责,成立了调查队,对恶犬来源、恶犬咬伤犬只的去向、未得到规范化处置的犬伤患者进行追踪调查;抽调10名武警、10名消防官兵,组织两支灭犬队,对伤人恶犬及春场坝、沙溪坝、断渠等三个社区的流浪犬进行捕杀;由南江镇负责,组织巡逻队全面巡逻,发现流浪犬立即向灭犬队反馈信息。 三、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标本及时送检。由县畜牧局负责,派专人专车将恶犬标本送省疾控中心进行狂犬病毒带毒情况检测。9月12日下午14时左右,根据省疾控中心反馈信息,诊断犬只伤人样本带狂犬病毒。由县卫生局牵头,加强疫情监测,密切注视犬伤患者的情况。 切实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落实专门领导、专门人员安抚伤者及家属,做好善后事宜。组织民政、妇联、南江镇及相关部门,对因事件发生受伤群众的生活及时进行了妥善安排。 加强犬只饲养管理工作。县委、县政府于9月12日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犬只饲养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及时开展犬只防疫工作,督促养犬户对犬只实行拴养和圈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犬只饲养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犬只饲养管理的通告》,并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 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加强健康教育,在机关学校、工矿和广大农村全面开展狂犬病预防控制相关知识宣传工作。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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