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控  告  状 (房屋权属纠纷案)

 关闭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10-6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百事可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10-7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百事可为

  而一个司法部门公开不要脸,那还有什么丑事不能做的
:@

发表于 2012-10-7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10-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没有反应 这么久了

 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幸运号加7 发表于 2012-10-7 2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没有反应 这么久了

  以前我们采用的是申诉的方式,没有达到纠正明显错案的效果,九月份才采用控告的方式,这还得经历审查核实的过程。谢谢您关注本案!

 楼主| 发表于 2012-10-8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在本案为什么要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http://u.mala.cn/data/avatar/001/34/71/10_avatar_small.jpg
幸运号加7  法官估计不上网  发表于 2012-10-9 07:55

  呵呵,相关法官应该是上了网的,我估计归去来兮sc 就是其中之一.只是我控告的全部都是事实,她不能抵赖而巳!

 楼主| 发表于 2012-10-9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知道   一根纱不沾 赤裸裸 毫无遮掩 枉法裁判    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发表于 2012-10-10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0-10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同样已经涉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6条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0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xinshitoujin 发表于 2012-10-10 14: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同样已经涉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 ...

  谢谢关注!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12-10-1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0-11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钢炮123 发表于 2012-10-4 17: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案指证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枉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针对性强,有说服力,非常得当。应以支持!!!!!!

:):):)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1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gcbjsw 发表于 2012-10-11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关注!谢谢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2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知道   一根纱不沾 赤裸裸 毫无遮掩 枉法裁判    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表示的是你们自不知丑、恬不知耻!!!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2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知道   一根纱不沾 赤裸裸 毫无遮掩 枉法裁判    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表示的是你们生不要脸、死不要命!!!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知道   一根纱不沾 赤裸裸 毫无遮掩 枉法裁判    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表示的是你们人不要脸、百事可为!!!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3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我揭露了你们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公然枉法裁判的事实,从未骂过你们难道你们没有感觉到这比我直接骂了你们还要使你们难受?!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公然枉法裁判, 丢的却是成都锦江区法院、成都市中院的脸面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4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张俊张争你们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的公然枉法裁判, 丢的却是成都锦江区法院、成都市中院的脸面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