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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权力2012

[群众呼声]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院法官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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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21:5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的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是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情形下,购房人可以在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其意义同上条。



  



  

发表于 2012-12-2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黑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4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歪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5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的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是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情形下,购房人可以在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其意义同上条。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2901
QQ截图20121225222901.png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2939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7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2939
QQ截图20121225222939.png

发表于 2012-12-28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法院为何不依法审案?

 楼主| 发表于 2012-12-29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3055
QQ截图20121225223055.png

发表于 2012-12-30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0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写签字的拆迁协议3246
QQ截图20121225223246.png

 楼主| 发表于 2012-12-3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复写签字的拆迁协议3302
QQ截图20121225223302.png

 楼主| 发表于 2013-1-2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解读或提示:本条规定的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是在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或是订立合同时,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等情形下,购房人可以在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的同时,还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购房款一倍的惩罚性赔偿。其意义同上条。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3152

 楼主| 发表于 2013-1-3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0007
QQ截图20121225220007.png
发表于 2013-1-4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合法维权,但是不要重复发帖。

发表于 2013-1-4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围观一下,TC确实有部分XX是这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1-4 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1533
QQ截图20121225215333.png

发表于 2013-1-5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黑白颠倒;;;;

 楼主| 发表于 2013-1-7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技术科无发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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