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政府把河滩地修成停车场,本以为能从根本上解决市民在城区停车难和乱停车问题,没有想到政府有关部门却把这个停车场当成摇钱树,收费标准根本不分临时停车和长期停车,统统按每小时伍角计算,一天一夜就是12元钱(比外面的景区收费还高),一周就是84元,一个月至少336元,且收费标准没有进行任何公告,也无收费文件,甚至连一张告之书都没有,就开始按小时收费,这是政府部门所做的事情吗?他们的行为简直比土匪还凶,公开抢钱。因为这之前,市民的车子大部分都停在街道和城区公路边上,以及其它能停下车的地方,后来,政府停车场一竣工,城管和交警就不让市民把车子停在街道和城区公路边上以及其它能停下车的地方。广大有车市民也十分支持和配合城管和交警的工作,都自觉把车子开往政府停车场,因为有专门地方停车,收费也合适,每天2元,大家都停得起车。可是,好景不长,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找钱,在没有公告收费标准和无收费文件的情况下,擅自大幅度提高停车收费标准,使长期要停车的市民停不起车,又只好重新把车停在街道和城区公路边上以及其它能停下车的地方。城管和交警不做其它事,每天就开起公家车在街道和城区公路边上兜风,见了停在街道和城区公路边上的车子,不是开罚单,就是锁人家的车,他们的最终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想把所有车子都赶到政府停车场,为他们创造巨额财富,这不是土匪行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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