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
平环治办〔2012〕38 号
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迎接省市“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按照省治理办的统一安排,省、市“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组将于近期莅临我县暗访督查,请各级各部门对照文件要求,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工作,确保辖区和单位不出任何问题。县治理办也将同步不定时暗访督查,纳入综合考核。
附件:1、省治理办《关于对“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工作进行交叉检查的通知》
2、市治理办《关于印发〈巴中市“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平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印发
附件1: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川城乡治办[2012]103 号
关于对“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
专项工作进行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城市及相关州治理办:
按照《关于印发<“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2]100 号,下同)确定的工作步骤,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市州交叉检查阶段工作即将展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各地贯彻落实川城乡治办[2012]100 号文件精神,治理“五乱”遏制回潮反弹、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新风、建立长效确保常态治理的情况,以及在自查阶段“四查”、“四不放过”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由各设区城市治理办组织检查组,采取看现场、查资料、听汇报、座谈交流的形式进行交叉检查,指导受检城市查漏补缺、增添措施、巩固成效,切实遏制“五乱”回潮反弹(交叉检查分工详见附件 1)。
三、检查区域。受检设区城市主城区和至少一个所辖县城,其中主城区和县城的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三项为必检处。具体点位由检查组随机抽取决定。
四、相关要求。各地应安排 1 名分管领导带队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于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9 月 23 日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并及时整理形成工作进展、仍存在问题及指导意见的报告,于 9月 25 日前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连同影像资料报送省治理办。同时,各地(含甘孜州、阿坝州)应认真填写《专项督查工作自查阶段进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2),并随自查报告于 9 月 20日前送省治理办。(联系人:熊风,李艳;联系电话:028-85594729,85596120;电子邮箱:
jstcsjsc@163.com。)
附件:交叉检查分工表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14 日
附件:
交叉检查分工表
序号 单位 检查地点 被检地联系电话
1 成都市治理办 德阳市 0838-2311553
2 自贡市治理办 宜宾市 0831-8224474
3 攀枝花市治理办 凉山州 0834-3232910
4 泸州市治理办 自贡市 0813-2106412
5 德阳市治理办 绵阳市 0816-2544790
6 绵阳市治理办 广元市 0839-3265539
7 广元市治理办 巴中市 0827-5267284
8 遂宁市治理办 成都市 028-61989011
9 内江市治理办 泸州市 0830-3115923
10 乐山市治理办 眉山市 028-38199325
11 南充市治理办 遂宁市 0825-2311725
12 宜宾市治理办 乐山市 0833-2119986
13 广安市治理办 南充市 0817-2225512
14 达州市治理办 广安市 0826-2392986
15 巴中市治理办 达州市 0818-2181806
16 雅安市治理办 资阳市 028-26111276
17 眉山市治理办 雅安市 0835-2226208
18 资阳市治理办 内江市 0832-2038039
19 甘孜州治理办 --- ---
20 阿坝州治理办 --- ---
21 凉山州治理办 攀枝花市 0812-3601704
注:因交通条件限制,甘孜州、阿坝州不列入交叉检查范围。
附件 2:
巴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城乡治办[2012]66 号
关于印发《巴中市“治‘五乱’、
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奇葆书记“请九月份狠抓迎国庆。遏制反弹,努力提升”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春城副书记、彦蓉副省长相关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环境质量,我办制定了《“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经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执行。
巴中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 年 9 月 14 日
巴中市“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
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按照奇葆书记关于“九月狠抓迎国庆。遏制反弹,努力提升。”的重要批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治理办《关于印发<“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的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城乡治办[2012]100 号)精神,根据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结合巴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奇葆书记重要批示精神,通过组织各县(区)对“五乱”治理现状进行自查,市治理办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进行督查等方式,督促各县(区)进一步加大治理“五乱”工作力度,防止回潮反弹,以更加整洁、优美的城乡环境迎接国庆佳节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督查内容
(一)治理“五乱”,遏制回潮反弹的情况。督查各县(区)结合当前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以下简称“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全省面上工作,治理“五乱”,遏制反弹的情况。一是督查各县(区)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集贸市场和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以及风景旅游区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消除盲点死角的情况。二是督查各县(区)清整城镇建筑立面,规范店招店牌,拆除非法广告,清除各类“牛皮癣”,治理“广告乱贴”现象的情况。三是督查各县(区)对各类集贸市场,特别是对农贸市场秩序进行监管,确保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的情况。四是督查各县(区)治理“车辆乱停”、“酒后驾车”等违规、违法交通行为,确保安全畅通,驾乘人员行为文明的情况。五是督查各县(区)对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噪音扰民、不打围施工等现象的治理,以及查处运渣车超载冒装洒漏行为的情况。
(二)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新风的情况。督查各县(区)开展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新风,提升公众素质的情况。一是督查各县(区)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LED 显示屏等载体,通过媒体宣传、社会宣传等方式,深入宣传治“五乱”,防反弹重要意义,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热情,增强城乡居民文明卫生意识的情况。二是督查各县(区)深入宣传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以及开展“七进”、“除陋习、树新风”、“小手拉大手”、文明劝导和志愿者服务等主题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文明劝导队、宣传队进行宣传劝导,倡导文明新风,遏制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的情况。
(三)建立长效,确保常态治理的情况。督查各县(区)按照《条例》规定,成立治理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机构,加强执法队伍、专业技术队伍、保洁队伍建设,以及建立责任区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治理“五乱”常态化的情况。
三、工作步骤
“治‘五乱’,防反弹,迎国庆”专项督查工作从 2012 年 9
月 6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分为各县(区)自查、市治理办组织督查两个阶段实施。
(一)各县(区)自查阶段。9 月 6 日至 9 月 16 日。各县(区)对本地“五乱”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在自查中,要切实做到“四查”、“四不放过”,即:查突出问题及产生根源,问题和根源未找准不放过;查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责任未落实不放过;查整改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整改未到位不放过;查防反弹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机制未健全不放过。
(二)市治理办组织督查阶段。9 月 17 日至 9 月 30 日。市治理办组织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目督办、市效能办、巴中电视台对全市“五乱”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按照督查内容,查遏制“五乱”及宣传引导、建立机制和营造节日良好环境的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专项督查情况将纳入市委、
市政府对各县(区)绩效考核内容和“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的考核内容。在市治理办组织督查阶段发现整改不到位的突出“五乱”问题,将在市级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并启动问责程序。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专项督查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自查,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意识,遏制反弹。“五乱”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的顽症,遏制“五乱”是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县(区)要树立反复抓,抓反复,一抓到底的意识,结合“三线”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等全省面上工作,进一步强化意识,攻坚克难,下大的决心,以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五乱”现象回潮反弹。
(三)健全机制,提升水平。各县(区)要着力变“突击式、
粗放式、运动式”治理为“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治理,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追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长效机制,为遏制“五乱”反弹,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努力提升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