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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位网民恶意发言受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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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8 09:26 | |阅读模式
(来源:绵阳晚报)本报讯 2012年9月12日,网民“随意无奈”在《大成社区-绵阳杂谈》上发布题为“绵阳书记市长信箱平均一天收信54件 总点击10.2万人次”的帖文,网民“某某某、”于当日16:04:04时跟帖:“路过,没看头,我投了很多次了,结果呢?结果×都没得解决到一个,就算你不解决你得给我打个电话说声吧?屁都不放一个……一天才54封?骗鬼去吧……”
  对此,市网管部门高度重视该网民的信件办理情况,主动进行了联系,得知其并没有给书记市长信箱写过信,其跟帖完全属于没有任何根据的恶意发言。经查,网民“某某某、”系游仙区刘家镇人,因某些原因对当地个别干部有不满情绪,由此发表了上述言论。为了教育引导更多网民理性发言,市网管部门和公安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网上发表言论时要尊重客观事实,实事求是,不能信口开河。
  该网民受到教育后,对其不负责任的行为感到后悔,深刻检讨自己的错误,主动删除了在网上发布的不实信息,并承诺今后要文明上网,有诉求找正规渠道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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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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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2-9-28 11:38 |
恶意发言就该查处。

发表于 2012-9-28 16:12 |
网络也需要文明!

发表于 2012-9-28 19:29 |
说的在理!要说事实不能乱说!

发表于 2012-9-29 23:11 |
好强悍的网管

发表于 2012-9-30 23:34 |
话不能乱说啊

发表于 2012-10-1 20:30 |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发表于 2012-10-1 20:42 |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这个是必须的~

发表于 2012-10-2 09:53 |
就事论事,有理有据,客观公正,理性发言,应该是泡坛的根本。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2-12-16 19:59 |
恶意玷污政府形象,觉得教育太轻。网络发言要负责,应该有法令法规来裁量。不然网络被人瞧不起,撒野的人败坏的

发表于 2012-12-18 16:36 |
支持  关注

发表于 2012-12-19 13:05 |
对信访人捏造事实的也应该严惩不贷

发表于 2012-12-19 13:53 |
就是该文明上网

发表于 2012-12-22 00:18 |
所以大家即使遭人强奸也不要骂娘
发表于 2012-12-22 19:04 |
这种在网上乱说乱搞的人,就是应该以惩罚,不过,力度还不够,还有好多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希望能以法律的形式,强制实行网络实名制。
发表于 2012-12-22 19:05 |
还有些利用网络出售他人隐私信息的,也应该有法律来进行管理,支持网络立法。
发表于 2012-12-22 19:08 |
现在还有好多违法分子,利用软件合成照片视频这些,通过网络敲诈当事人,由于网络作案,地点流动性较大,侦查难度特别大,破案率相当低,如果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不会这么麻烦了,不用查地点,就能查出是哪个人在网上作案了。
发表于 2012-12-22 19:10 |
有些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游戏,聊天工具,专门在网上诱惑涉世不深的年青人,这类案件报案的少,能及时查处的也少,如果网络信息立法,全部实行实名制,这些犯罪分子就会无地循身了。
发表于 2012-12-22 19:12 |
支持网络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打击网络犯罪。
发表于 2012-12-22 19:14 |
让每个网民都实名,在网络上对号入座,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促进网络文明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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