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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李友谋

★★为什么广安区法院对院长和公安做伪证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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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31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发表于 2013-10-30 02: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理直气壮的揭露,也必须遵守法律底线,请问如果没有钱,他会去做吗?会去铤而走险吗?所以这个官司, ...

我认为你根本就没搞清楚事情的起因原委。

我问你,你如果受了某个法官的害,然后你了解到他有腐败行为,你会不会举报?你会不会因此报复他?

如果答案是否,那就表示,你是个乌龟,毫无血性;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李同学何罪之有?

对于他们罗织出来的罪名,几十万网友都能看得明明白白,就你特么目的不明地胡搅蛮缠,你觉得用这方式真能向你主子表功?替你主子解忧?

弱智。

发表于 2013-11-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10-31 17: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为你根本就没搞清楚事情的起因原委。

我问你,你如果受了某个法官的害,然后你了解到他有腐败行为 ...

我会报,但是去纪委。不会像你等为了在网上哗众取宠,而藐视法律!你娃是莽子,不能与我智力健全人相比,所以一切都源于你太莽,而不是心太硬哈!鄙视你,还来讨论这样的歪理邪说,送你三个字:你太莽!

发表于 2013-11-1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opinion.cn.yahoo.com/ypen/20120317/930717.html
〔南都短评〕:转发求辟谣倒逼真相被拘太荒诞


发表于 2013-11-1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2年03月17〔南都短评〕:转发求辟谣倒逼真相被拘太荒诞
       2012年03月17日08:19 南方都市报
       “发帖有风险”,即使“纯转发”也战战兢兢。近日,四川南充两网友因“纯转发”、“求辟谣”一则指控法院领导偷情的网帖,而被分别处以5日和10日的行政拘留。
       事情的缘起,是有网帖称,1月12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袁某与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一名女性官员,“上班时间幽会居民屋”被抓。围绕这一传言,当事人求清白,公众求真相,而有关部门则在不断删帖的同时介入调查,几方努力的目标其实并不冲突。问题在于,在据称“匿名举报不实”的结论出来后,如何面对网友在求证期间的行为与言论。一个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是,1月12日事发,有关部门5天后便已得出“举报不实”的结论。但在3月15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杨姓处长向南都记者表示,关于此事的书面结论“只在党组内部进行了转达”。
       真相一出,便遭遮蔽,围观的人们长时间身陷“纯转发”、“求辟谣”的困境。本案被拘网友李某,便是在2月15日才实施了“纯转发”的行为。而另一被拘网友在其2月15日的涉案网帖中,则呼吁“如果网帖是造谣,那么请尽快辟谣,惩罚造谣者,恢复民众信心”,言辞可谓恳切,殊不知彼时网友所期待的“调查结论”已然藏于密室,出于种种考虑而不被公开。毋庸讳言,需要为此“谣言越传越盛”的恶劣影响承担责任的,不是网友,而是涉事部门。
       实在无法理解,南充有关部门缘何诡异地选择一边认定举报“子虚乌有”,一边又对“颇为委屈”的两当事人雪上加霜、诫勉谈话,而且断然放弃为自己人求取清白的机会,将“调查结果”束之高阁,仅作内部传达。姑且认可现有调查结论,两位事件当事人虽均以“有私事”为由请假,一同前往袁姓副院长私人所购房屋中“洽谈租房事宜”,仅是“老同事,有时还有联系”的纯洁关系,但这依然不足以为拘留“纯转发”网友带来合法性。被拘网友的转发求证行为,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之间,不仅是难以相符,而且是被生拉硬扯。
       事实上,从最新报道的细节看,南充警方对网友的处罚,亦并不全针对“纯转发”、“求辟谣”的行为。只是在告诫网友“别再参与此事”之后,网友将其因转帖被带走调查的经过,诉诸网络并开始相约质疑警方“一没有传唤证,二没有当地公安局协助”的涉嫌程序违法行为,警方才对网友做出了行政处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而本案网友将个人遭遇诉诸网络的“不守规矩”,还远未到“检举、控告”的程度,只能算前奏———求解疑惑、寻求可能的法律帮助,却已然被视为不敬,并付出了失去自由的代价。
       “纯转发”被拘的荒诞,经历了从权威机构对“真相”秘而不宣的极端不作为,到南充警方涉嫌阻止公民寻求司法救济的莽撞乱作为,两个阶段的演绎。止息谣言需要信息的及时公开与自由流通,而非假借公权对公民表达进行恫吓。转发以求辟谣的做法,是互联网时代公民倚靠并不充裕的表达途径,勉力参与社会政治事务的努力,其对真相的倒逼,以及对有关部门“秘而不宣”的督促,都具有不可轻视的积极效用。
       (责任编辑:刘进)

发表于 2013-11-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3-11-1 2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2年03月17〔南都短评〕:转发求辟谣倒逼真相被拘太荒诞       2012年03月17日08:19 南方都市报        h ...

不要把“南都”当成《人民日报》社论哈,新快报是例子吧?

发表于 2013-11-1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2010111112113 发表于 2013-11-1 2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2年03月17〔南都短评〕:转发求辟谣倒逼真相被拘太荒诞       2012年03月17日08:19 南方都市报        h ...

那是什么时候的哟?现在是什么时候?自己醒醒吧?也许有的人就是太相信有的信息了,所以自己进去,人家还在那里写写练手哈:lol莽——就是这样炼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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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2:49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发表于 2013-11-1 22: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会报,但是去纪委。不会像你等为了在网上哗众取宠,而藐视法律!你娃是莽子,不能与我智力健全人相比, ...

我想,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是乌龟,才会忍气吞声。是人,就会提起诉讼,就会在一切可能发声的场所发出声音。

哪个灾舅子说的纪委才是唯一的渠道?

哗众取宠也好,藐视法律也罢,即使你再安他妈几个罪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能阻止这种方式吗?

不能的话,你叫嚣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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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发表于 2013-11-1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把“南都”当成《人民日报》社论哈,新快报是例子吧?

日人民报社论很牛逼吗?

这种垃圾官媒,还报过亩产十万斤呢,你就信了?

我们相信的是能正确反映客观事物的媒体。只要说得在理,就是无法忽视的存在,就是强有力的支持。

发表于 2013-11-2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11-2 0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日人民报社论很牛逼吗?

这种垃圾官媒,还报过亩产十万斤呢,你就信了?

你娃说话要有分寸,不要一不小心,又给捉进去了哈?不过你的《9.5天》第二季还需要你进去体验生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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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发表于 2013-11-2 09: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娃说话要有分寸,不要一不小心,又给捉进去了哈?不过你的《9.5天》第二季还需要你进去体验生活哈!

真乃低声下气的鼠辈。

实话都不敢说,活得真窝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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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申诉是你的权利,不过你要有理有据,不要歪曲事实哈!  发表于 2013-11-2 09:53

很不容易看到你平和的讨论,这很好。

到目前为止,我们没有歪曲任何事实,你有兴趣去看咱们发的这些资料的话,你会发现这一点。我们在与滥用法律的庸腐团体作斗争,依据的是宪法赋予咱们的一切权力。这个过程揭露出来的各部门的问题,他们自己也有所改进。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不是在争取个人的权利,这是在通过曝光问题促进法制,以保证包括你在内的所有人的权力能得到公正对待。不要因为自己没置身事内就漠不关心,或者因为某种原因就刻意抹黑,以这种方式促进建立的公民社会,它能保护我们所有人的权益,不需要去贿赂,不需要去溜须,不再被忽悠洗脑……权力被有效约束,人人分享有尊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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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莽娃儿 于 2013-11-2 21:0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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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2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必要审吧
本帖最后由 莽娃儿 于 2013-11-2 21:03 编辑

发表于 2013-11-3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莽娃儿 发表于 2013-11-2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Dances_with_Wol  申诉是你的权利,不过你要有理有据,不要歪曲事实哈!  发表于 2013-11-2 09:53

很不 ...

你没有歪曲事实?为什么会进去?这么多网友没有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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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3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Dances_with_Wol 发表于 2013-11-3 16: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没有歪曲事实?为什么会进去?这么多网友没有进去?

因为有人替袁护短噻,因为本人影响力发展得令他们惊心噻,因为他们害怕老百姓行使监督权噻,因为他们蛇鼠一家噻……

想当年,武豪们还不是进去过,否则怎么有你现在的幸福生活?

所以说,有人开始不讲理,诬蔑公民歪曲事实的时候,就要站出来抗争。不然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地侵害民众的利益,今天是我和李同学,说不定明天就是你了。

今年我就碰到一件事,本地一个前政府官员,退休后生意做得很大。以他的理念,自己根本不可能碰到官司。但与政府打交道,规则不是他想象的。待到官司临身,才备感屈辱。这个国家,如果不坚持在每件哪怕小事上维护权益,约束公权,最终没有人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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