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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要求公正

成都个别法官为何一再违背一审庭审理笔录进行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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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3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要求公正在2007-1-4 15:38:00的发言:

曾全彬寄给成都市中院李华的挂号信内容(2006-12-02)


 

楼主寄给李华的挂号信,都两个多月了,还没有一点动静。

这个李华肯定有问题!!!!!!

 

发表于 2007-2-3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些权力人在指使法院犯罪。

发表于 2007-2-4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官要逐条回答当事人申诉

笼统地说“当事人申诉无理依法驳回申诉”再也不行了,否则由上级法院通知重新立案审查

东亚讯(郭春雨 刘佳民 记者 傅献民) 笼统地说“当事人申诉无理依法驳回申诉”再也不行了,法官对当事人申诉要逐条回答,一是一,二是二,把是非一条条说清楚——这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下发的《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复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新作出的明确规定。
过去:法官可“申诉无理,驳回申诉”
过去,由于种种原因影响,有些法院法官在处理申诉案件时,不对当事人诉讼请求逐条加以回答,而是笼统地加以概括,以“当事人申诉无理”而“依法驳回申诉”。这样做,办案法官省去了细致的辨析和论理,省心省事,却给当事人留下许多后患,所争辩的是非没有得到澄清,却又不十分清楚具体原因在哪;所主张的诉求没有得到支持,却不十分明白法律根据是什么,以致产生许多上访,甚至成为缠诉缠访。
现在:逐条回答申诉理由 澄清是非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听证复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规定法院对于当事人申诉理由要逐条加以回答,有针对性地澄清是非曲直,提出依据法律、法规处理的具体理由。对于不服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判,当事人申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如未经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复查,或虽经复查但未针对申诉理由逐项驳回的,由省法院立案庭书面通知涉案中级人民法院审查立案;对于不服基层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当事人申诉至中级人民法院的,如未经基层人民法院复查,或虽经复查但未针对申诉理由逐项驳回的,中级人民法院比照此规定执行。

发表于 2007-2-4 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黄金战士在2007-2-2 22:30:00的发言:
法官最大的耻辱就是枉法裁判!!

这个李华肯定有问题!!!!!!

发表于 2007-2-4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重点解决目前队伍中存在的理念不正、办事拖拉、裁判不公等问题。
对玩弄法律、枉法裁判、权钱交易的“害群之马”不是进行严肃处理。应是依法严惩!!!!!!!!!!!!!!!!!!!!!!!!!!!!!!
发表于 2007-2-4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害群之马”............
发表于 2007-2-4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枉法裁判,“害群之马”要进行严肃处理....

发表于 2007-2-4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玩弄法律.

发表于 2007-2-4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极度扭曲的灵魂,无知的悲哀.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中国啊,我为你哭泣!!!!!!!!!!!!!

发表于 2007-2-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敢书面答复吗?书面答复,这才是真正的做到以人为本!!
发表于 2007-2-4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人们对法官都不信任呢?

发表于 2007-2-4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黄金战士在2007-2-4 22:45:00的发言:
能不能逐条回答当事人申诉??????

口说无凭,要求李华应逐条书面答复。可避免李华狡辩、抵赖。

发表于 2007-2-4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类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发表于 2007-2-4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底层社会的悲哀!!!

发表于 2007-2-4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不能逐条回答当事人申诉??????

发表于 2007-2-4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老百姓讲理的地方,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就是来说理的,是非曲直让法院评个道理,事审清了,理说明了,赢官司的堂堂正正,输官司的也会心悦诚服。

发表于 2007-2-5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久违了,为了法律尊严再顶一次!

发表于 2007-2-5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华你做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吗?

发表于 2007-2-5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华请你不要把法律当儿戏!!!!

李华请你尊重法律!!!!!!!!!!!!!

发表于 2007-2-5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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