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及时新闻] 关注南江县食品公司破产案 [复制链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0 15: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式腐败的十大表现
更新时间:2012-12-06   新闻来源:中国网——专家博客  作者:冯相军

        我们的官员,一向自奉为人民公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没有自己任何的特殊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若此本该是社稷之幸,百姓之福,然沧海桑田世事巨变,或是糖衣炮弹的攻击过于猛烈,或是防腐拒变的堡垒过于脆弱,官员们越来越抵御不住欲望的诱惑,既不讲克己奉公甘做人民的勤务员,也不讲舍我其谁敢为革命的守夜人,在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康庄大道上,倒是成为最先富裕起来的那部分人,唱着社会主义好的嘹亮赞歌乐此不疲。
  
  腐败,是无法规避的社会现象,古今中外,无不如此。正如古人所言,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中国式腐败,自然有中国的文化特征和地域特征。窃以为,大致如下:
  
  一则钱多。昔日有言云:“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便是古代中国官场黑暗的真写照。或是古代文化传承,或是当今文明创新,官员们一点也不想落在古人们的后面,大有秒杀“和珅倒,乾隆饱”的大气魄。落马的官员,涉案数额几十万、上百万、上千万以及上亿的并不鲜见,尤为让人惊讶的是,辽宁一个科级土地局长竟然能贪到上亿元,从而创造了全国级别最低,贪污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贪官之最。至于“表哥”“房叔”,在这等面前倒是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了。
  
  二则女人多。中国皇帝向来三宫六院,佳丽三千,却在当下成为某些官员模仿和追逐的奋斗目标。有三两个相好的,很正常,有几十个情妇的,不稀罕,有上百个二奶的,也会有,且不说官员革命的本钱是否能消耗得起,单说养这么多女人需要的钱,就不是一般人可以负担得起的。“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逍遥自在又不花钱,那是何等的享受呢?
  
  三则裸官。移民是权利自由,公民可以有,官员的家属也可以有,问题是移民可不是两肩膀抬个头就可以移民了,人家说那叫投资移民,没有一定数量的钱作后盾,还真就移民不起。从发展中国家到发达国家,那消费档次和品质,定然是需要源源不断的金钱予以支撑的。官员单枪匹马在国内为劳苦大众服务,家属却漂洋过海为资本主义贡献,怎么都觉得有些人格分裂。
  
  四则滥权。中国人出行,那是一个拥堵,遇上节假日,更是受不了。但官员出行自有锦囊妙计,要么警车开道,要么预先戒严,总之得让官员们行的通畅,走的愉快。雨天观看孩子们跳舞,必须要女学生举伞;行进遭遇冤狱者喊冤,必须要上访者下跪;说你是黑社会,那一定清白不了;前一天让你飞黄腾达,后一天让你丢官卸职,也只有认命的份儿。有言曰“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却不知道是不是可以作为古语“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后现代注解。
  
  五则拿法律当儿戏。所谓依法中国,自当是以法律为根据,而不是以法律为工具治理国家,由于官本位由来已久,人治并未从根本上予以去除。重庆区委书记因为情人下套威胁,动用了法律将其刑事拘留;山东厅官为甩掉情人,又是动用法律将其非法拘禁。那些打着社会发展改革幌子暴力强拆或者唱红打黑的更是理直气壮,听话的你好我好,不听话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蓄意闹事的就依法打击劳教判刑。对于百姓,法律老是板着一副严肃的面孔,而对于官员,法律却又摆出一副和蔼的表情,在讲政治和识大体面前,权力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而法律可怜的姿态足以表明对被权力侵害的权利爱莫能助。
  
  六则三公消费。三公消费都是纳税人的钱,按说是可以知晓的,这叫知情权。但有的人就是百般阻挠,甚至拿出国家机密的盾牌来搪塞公众的监督诉求。与之对应的是,百姓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政府花钱大手大脚,一谈民生喊苦叫穷,确是让人对为人民服务难以理解。
  
  七则财产公开。官员财产公开说了很久很久,从青丝到白发,还是没有结论。嘴上不反对,心里不接受,记者采访就是支持,会议表决就是否决,总之是通不过。官员是公仆,薪俸多少财产几许主人不能知,高喊心底无私天地宽就是不敢敞胸怀,非得让小偷盗窃二奶炫富抖出家底,最后露出家财万贯的庐山真面目。怪不得人家不乐意公开,原来别有洞天另有玄机。
  
  八则裙带。古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怪现象,今有“朝为常委郎,暮登常委堂”的新景观,量体裁衣萝卜招聘,爹是厅级儿必县级,个个好像都是政治世家,为人民服务那是献了青春献子孙。果真如此吗?谁信谁天真。
  
  九则不忌言。当官的要体恤民情,顺应民意,此乃本分,熟料有中国官员全然不顾,那出场满是威武。郑州房产局长质问记者“你是替党说话还是替百姓说话”,兰州旅游局长与人发生交通事故叫嚣“我是局长”,山西某县长家属与人发生冲突,其子狂吼“我爸是县长!在**我爸就是国法”,铁道部发言人在重大安全事故记者会上辩解“这是个奇迹,至于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山东教委主任将向记者爆料的村民诬为“刁民栽赃”等等,这些话,该是一个官员说的吗?但他就有这个胆儿!他清楚,老百姓再愤怒,也下不了他的课!
  
  十则政绩造假。有的人高举着科学发展观的旗帜,却在行先污染后治理(没了青山绿水)的老路,走卖祖宗业吃子孙饭(资源破坏性开采)的绝路,为了政绩,为了GDP,为了自己的财路甚至不惜断别人的生路(比如强拆),何以如此?为官一任,立碑一座,总得给自己升迁积累一点可以让上级让百姓看得见的政绩,至于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自有继任者横空出世的智慧予以谋划。官员为满足自己的政绩冲动,才只注重城市表面光鲜却不顾及城市底下建设,只注重城市形象工程却不关注社会民生改善,窃以为都是如此症结。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易的经验”,孟德斯鸠认为,“各种政体的腐化都是从原则的腐化开始的”,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遇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遇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当党性原则遇到特事特办,权力滥用的秉性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直至遇到权力的边界为止。这个边界,就是民主,就是监督。

发表于 2012-12-11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11 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2-11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有这样的政府官员,是老百姓的悲哀,更是政府的耻辱。如此“公仆”,怎么能好好地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2-12-12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政府公然践踏法律法规,
                中国法院公信力荡然无存,
                   这难道不是整个社会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12-12-12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政府公然践踏法律法规,
                中国法院公信力荡然无存,
                   这难道不是整个社会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12-12-12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正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2-12-13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13 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lol

发表于 2012-12-14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1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2-12-14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有一天是能解决的......到那一天哪些狗官会后悔自己的一切所做所谓......执法不为民...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后果只有一个....丢掉自己的乌纱帽.......     现在你们活的很潇洒.只是时候没有到.正义是不可战胜的.........加油.全国人民支持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2-12-15 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总有一天是能解决的......到那一天哪些狗官会后悔自己的一切所做所谓......执法不为民...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廉洁.....后果只有一个....丢掉自己的乌纱帽.......     现在你们活的很潇洒.只是时候没有到.正义是不可战胜的.........加油.全国人民支持你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12-12-1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16 1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政府公然践踏法律法规,
                中国法院公信力荡然无存,
                   这难道不是整个社会巨大的悲哀?!




发表于 2012-12-18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食品公司的职工们,你们是好样的!!!加油,我们全体下岗工人为你们呐喊!!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江县的政府官员公然枉法裁判难道不怕天打雷劈!!!绝子绝孙么?:D

发表于 2012-12-19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2-12-20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 转自巴中论坛  ”        

南江县食品公司一案是一起违法破产案
一,未按破产程序办案!!
二,严重违背中央2009年新的《劳动法》,2007《劳动合同法》。而是执行的南江2001年37号文件!!!

三,县政府拒不执行中央的政策法规,误导职工,压制职工!            
四,强制职工买断!!
五,不公平,公正处理,!!!!!忘各位网友述评。
    这还叫和谐社会吗??         

发表于 2012-12-20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