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雾山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北部,距县城70公里,到陕西汉中市70公里,主峰海拔2500米,景区面积400余平方公里,气势雄伟辽阔。古珍稀动植物为国内名山之首。
每到深秋时节,漫山红叶辉映出一幅幅浪漫而迷人的画面。光雾山秋色蓬勃,山色日佳,五彩斑斓的色块在风中潮水般汹涌起伏,光雾山变成了色彩海洋。每年十月下旬到十一月中旬这段时间,山山岭岭的红叶,以难得的本朴和自然,素面朝天。小雪刚走,如火如荼的红叶开始离开枝头,万叶飘丹的美景出现在秋风吹过的林海,成千上万的红叶随风飘飞,像是翩翩起舞的精灵。千山万壑的红叶交替退出,次第而归,化作春泥更护花。 【活动地点】:巴中光雾山十八月潭景区
【活动时间】:2012年10月26日(晚)—10月28日(周末假期)
【出行方式】:自驾车 【活动领队】:自由拍客、波娃子 【活动组织】:朱德故里自由户外部落 【准备会时间】:10月25日(星期四)晚上7:30,朱德故里自由户外部落基地,仪陇锦绣路一段公路局楼下 一、行程安排:(因有不确定因素,所以计划随实际情况相应调整) D1(10.26周五):新政—巴中(夜宿巴中,可选择露营) 出发时间:晚上18点00分出发前往巴中,请各位朋友准时到达。 上车地点:德故里自由户外部落基地,仪陇锦绣路一段公路局楼下 车上自我介绍,可聊天、听音乐两小时到巴中入住休息。 D2(10.27周六):早 7 : 30巴中城市广场与巴中的朋友集合,早餐统一安排,8点准时出发,估计三个半小时到达陈家山,中午视情况在路上吃饭然后由陈家山进入十八月潭景区,至达游九角山(赏万顷红叶)、玉印台十八月潭,晚上露营十八月潭,(晚餐自理),晚饭后和其他户外群联欢.
D3(10.28周日):第二天早上睡到自然醒,早餐自理,早餐后可选择爬上山顶。中午伙食后愉快地返回仪陇新政。 二、预计公共费用200-300元左右(AA,领队不A,多退少补)。预交定金300元(准备会前也可报名确定)。预交定金后,若本人原因退出,如无人顶替名额,定金不退。 预算费用包含:拼车费、油费、过路费、门票等费用。 三、活动联系人:波娃子:18990731896 QQ:11234909;自由拍客 ,自由户外QQ群:191036582 四、人员要求:15人-28人(15人以下取消),要求身体健康,有团队协作精神,拒个人英雄主义者、小团队、JJYY者。 报名方式 :跟帖报名,QQ报名,并请留下联系方式并及时电话通知联系人,并以开准备会时交钱的先后顺序为准(不接受汇款报名)。 五、活动装备: 1.个人装备:背包、帐篷、-10度以下睡袋、冲锋衣、冲锋裤、登山鞋(或徒步鞋)、抓绒衣、棉袜、帽子,头灯、登山杖、炉头、套锅、保温水壶、个人日常用品、药品、照相机(会按到你手软)、手机(带电池)、垃圾袋。 2.公用装备:公共气罐、应急药品等。 3.吃住:自备1早1正方便食品。扎营1天 ★装备提示:无帐篷、睡袋、防潮垫可在俱乐部租用。帐篷20元/天、睡袋10元/天、防潮垫5元/天,参加本次活动的队员,只按照1天租金费用收取,由于装备数量有限,请需要的朋友提前联系!
六、声明: 欢迎你参加自助户外活动,鉴于户外活动难免会存在不可预知的危险性,为自己、为他人,请你务必在报名参加活动前先仔细阅读《声明》。当你参加活动时,表明你已同意并遵守下述声明。 1、本次活动为民间结伴形式,活动联系人和领队均为组织这次活动的发起者,而户外活动随时随地存在风险,活动的发起者和参加者本着自由结合、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的原则参加。 2、参加活动者为身体健康,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男女均可,受地域开放限制,台港澳同胞、海外华侨、外国人士视情况加入;未满十八周岁或行为不便者,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或由法定监护人指定陪同人。 3、参加者应协助发起者做好公共工作,互相协助,注意安全,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活动联系人和领队、其他队员及发布本计划书的论坛不对此行的质量、安全负任何法律上和形式上的责任;出现意外及伤病,所有成员有救助义务,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4、遵守时间,不迟到。如果由于个人原因迟到,只好自己解决交通问题或表明你放弃参加活动(同时分担车费) 5、活动招集人和领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从安全因素出发改变行程,其他队员并不得有异议; 6、如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达基本人数活动取消,活动风雨无阻(特大暴雨除外); 7、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预防出现意外及伤病时,及时准确地联系您的家人)。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当事人承担侵权赔偿应满足法定的要件有:损害事实的出现;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事实的发生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存有过错。以登山为例,网友在登山过程中,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潜在的人身危险有正常的判断和预见;活动发起者对登山队成员的攀登活动并不具有法律上的监护责任。某位网友在活动过程中,遇客观环境等不可抗力或自己的大意导致意外伤害的发生,活动发起者没有主观过错,以及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活动发起者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本公约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和强制性,它的实行全凭户外活动爱好者们的自觉和自愿。对于自助户外活动这种方式具有普遍实用性和可推广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