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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14781856923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的权力为何比党中央、国务院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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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5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居然不履行自己鉴证的聘用合同?他们眼中还有国家法律吗?

 楼主| 发表于 2013-2-7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为劳动行政监督执法机关,居然公然违反依法签订的,而且还是经过他们鉴证过的聘用合同!公然克扣被聘人员的工资!

 楼主| 发表于 2013-2-9 2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恭贺论坛工作人员、版主、网友们新年快乐!

   360截图-16907109_副本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2-13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祝网友们在新的一年事事顺利!

       360截图-25275718_副本_副本_副本.gif

 楼主| 发表于 2013-2-1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莉(化名)已经使用真实姓名代丽华揭示事实真相,希望网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如此无法无天,还能代表政府行政吗?

发表于 2013-2-18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2-20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教师代丽华与该校、万源市人事局之间依法签订的聘用合同受到《宪法》、《劳动法》、《合同法》、《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等众多上位法律的保护,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何无法无天?为何肆意违反聘用合同?

 楼主| 发表于 2013-2-23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已经把调资、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当成商品,连他们一手造成的工资问题也不肯放过!

 楼主| 发表于 2013-2-26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拿着国家的俸禄,为何还要把调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当商品?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强迫正式教师拿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却给纯行政管理人员执行教师工资、经济师工资(一)

     万源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借口在万源粮食职工学校,代丽华不能拿中小学教师职务工资,强迫她必须转聘成技校职务,企图以此掩盖工资错误,逃脱违约责任。可吴书平却忘了,代丽华是被万源人事局调去万源粮食职工学校任教的,调动时也是万源人事局给她核的中小学教师工资,代丽华的一级教师职务也是在该校评的、在该校聘的,一直在该校教师岗位工作,应适用评、聘结合,哪里评、哪里有效的政策,其教师职务根本不用转聘。

     即使万源粮食职工学校真地变成技校,也用不着代丽华单独一个人转聘。何况,至今该校还是万源粮食职工学校,至今还是中初等成人学校,至今还是应设中小学教师岗位。不是万源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编造的那样,与X X技校联办了一两个班,就变成了技校,要改设什么技校岗位。若如此,那么,万源粮食职工学校还说,他们与某些大学联办大专班,是不是要改设大学教授岗位?说万源粮食职工学校不能设中小学教师岗位完全是吴书平等人为阻止代丽华工资问题解决而编造的借口,吴书平不能随意违反、随口编造国家工资政策。何况,不管粮食职工学校设什么教师岗位?有几个教师岗位?若作为教学骨干、主课教师、重点班级班主任老师的正式教师代丽华都未聘任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还有谁是聘任了的?先后签订的两个一级教师职务聘用合同又是作什么用处的?

     就算主管工资的副局长吴书平不懂工资政策,可万源人事局对该校行政管理人员执行了中小学校工资制度,给行政管理人员、代课教师核了教令津贴、非教师10%,总该知道吧?怎么对于行政管理人员,该校就是中初等成人学校,应实行中小学校工资制度;而针对正式教师劳莉,该校就不是中初等成人学校?就不能实行中小学教师职务工资制度了呢?同一件事情,吴书平等人怎能实行双重标准?再说,为何代丽华调入该校时,万源人事局要给她核中小学教师工资呢?为什么要给她评、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呢?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适用的可是评聘结合政策,即使当时给她评任何教师职务(包括大、中专教师职务),都会被聘任的!为什么偏偏要给她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难道说权威机构(万源市教育局的教育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还不如吴书平懂得什么学校,该评、聘什么教师职务吗?看来,对于“工资政策”,吴书平是想怎么编就怎么编,随时随地都可以编造。

 楼主| 发表于 2013-3-2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强迫正式教师拿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却给纯行政管理人员执行教师工资、经济师工资(二)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等来单位、副局长吴书平等人员,为了不给代丽华解决工资问题寻找借口,为了让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原校长等人给代丽华施加压力,为了让该校作伪证,竟然给原校长等多人,把在该校只能当废纸的经济师职称转聘成讲师职务,又给原校长从讲师职务升成高级经济师职务。2006年工资改革,竟然给该校6人(全校教职工共计10人)一次每人多调三四级工资。为了不给代丽华解决工资问题、掩盖过去的工资错误,竟然强迫她将合法有效的教师职务进行转聘。吴书平等人真是费尽了心机!
       给一人解决工资问题需要多少钱?给多人每人多调三四级,合计几十级工资,需要多少钱?给原校长等人违规转聘技术职务又需要国家多付多少钱?我想谁都清楚,所以,不给劳莉解决工资问题完全是吴书平等人为了他们自己!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为了推卸责任!
      代丽华是在我国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在万源粮食职工学校评的一级教师职称,在该校聘的一级教师职务,又一直在该校原教师岗位工作,担任班主任老师,从事化学、数学等主课教学,是该校的教学骨干,完全履行了教师职责,需要试用吗?需要考察教学能力吗?需要转聘吗?属于没有聘任吗?
      万源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已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晋升、转聘,开发为交易的商品,变成了打击报复的工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3-4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人事局等单位、副局长吴书平等人故意用所谓的“转聘”,掩盖工资错误!
     万源人事局吴书平等人为了掩盖代丽华的工资错误,逃脱违约责任,为了收买万源粮食职工学校原校长等人作伪证,给原校长等多人在该校只能当废纸的经济师职称“转聘”成讲师职务、又从讲师职务升成高级经济师职务;并强迫代丽华把她在该校工作期间评、聘的合法有效的一级教师职务进行转聘。吴书平等人的所谓“转聘”权利,不知从何而来?
     那么,什么是转聘呢?国家政策是这样规定的。某人已经担任某个专业技术职务,因调动或工作需要,拟担任新的技术职务。 仍从事同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如变动前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同一职改部门审批,经过一段时期试用,视能力,在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的范围内聘任适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如变动前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经过试用,视能力报经职改(人事)部门确认后(即通常说的转聘),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范围内,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如改行从事不同的专业技术工作,在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范围内重新评审聘任适当的专业技术职务”。
       可见,只有在因调动或工作需要,拟担任新的技术职务,且变动后仍从事同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变动前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职改部门审批,该单位存在拟任职务空缺的情况下,才进行转聘。
     我不禁要问:原校长原来有专业技术职务吗?他在该校根本没有专业技术职务,从来没有从事过专业技术工作,连教师资格都没有,何来技术职务可用于转聘?万源市人事局凭什么给原校长等人转聘呢?经济师和讲师是同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吗?原校长等人的经济师职称能转聘成讲师职务吗?只有10个教职工的中初等成人学校需要讲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吗?职称能转聘成职务吗?讲师职务能晋升成高级经济师职务吗?别说原校长没有从事过技术工作,没有专业技术职务。退一步说,就算有,要想从经济师变成讲师,或从讲师变成高级经济师,也只能按改行、重新评审处理,根本就不能转聘!而且要遵守先后顺序,有专业技术职务空缺才行。而代丽华,是在我国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在万源粮食职工学校评的一级教师职称,在该校聘的一级教师职务,又一直在该校原教师岗位工作,担任班主任老师,从事化学、数学等主课教学,是该校的教学骨干,需要试用、考察教学能力吗?需要转聘吗?
     直到2008年底,在该校,只有代丽华一个合法有效聘任的专职教师,她却只能拿行政管理人员工资;相反,在该校,纯行政管理人员(原校长等人)、工人只能当废纸的经济师职称,经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一转聘”,马上就能拿讲师工资,甚至拿高级经济师工资,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就是这样从事人事、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调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早已被吴书平等人开发成为商品!

 楼主| 发表于 2013-3-7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说明
      我国首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时,针对首次实行的实际情况,采取的是聘评结合的政策。即某单位需要聘某工作人员从事某项专业技术工作时,才上报评审资格,只要评了资格,就必须聘任。
      后来实行的是评、聘分离的政策。即任何人都可以评任何职称(资格),甚至一人可以评多个职称,但要聘任某个专业技术职务,除必须有相应职务任职资格外,还需符合聘用单位有相应专业技术工作需要,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空缺等条件,并经过竞聘程序和聘用审批程序,才能聘任。
      所以,我国首次实行的评、聘结合的聘任政策与后来实行的评、聘分离政策存在很大区别。在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代丽华是该校唯一参加首次评聘的技术人员,其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是同时完成的;该校原校长等人是在实行评聘分离后评的经济师职称,该校属于中初等成人学校,其规模仅10个教职工,不需要经济师,所以,他们的经济师职称在该校只能当废纸,不能聘任!
      可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等单位,副局长吴书平等人员却反其道而行之,把代丽华合法有效的教师职务工资偷偷去掉了,反而给从来没有从事过技术工作,直到2008年底之前连教师资格都没有的原校长等人套了讲师工资,经济师工资。
      难道万源市人事局吴书平等人真的不懂工资政策吗?绝对不是!是他们认为:其他人不懂工资政策!吴书平等人一再捏造、曲解工资政策就是证明!

发表于 2013-3-8 22: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官相推,这么简单的一个合同关系被一直拖到现在没有解决,中国官僚的工作效率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3-11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上至下都知道是错的,万源市人事局就是顶着不解决!
      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教师代丽华与该校、万源市人事局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十分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政策依据充分,谁都知道该校和万源市人事局违反合同、克扣工资是错误的!
      从2005年10月开始与万源市人事局协商,经过一再扯皮后,主管工资的副局长吴书平不得不承认存在工资错误,承诺他们正在处理。当得知,原调出单位找不到工资介绍信存根后,伪造的工资介绍信即刻冒了出来,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又开始了没完没了的扯皮。
      2007年10月,向国家人事部投诉时,人事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当时就确认了工资错误,转给达州人事局处理。达州市人事局在经过工资科长、教育局工资专家近半年调查核实,与我们已就处理方案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却突然换人、突然变卦!
      四川省人事厅复查时,经过几个月调查核实,下午5点(临下班时间)打电话通知我们,已确认工资错误,邀我去成都协商处理方案,没等我动身,仅仅一个夜晚,就被推翻,第二天就伧促出了没有任何问题的意见!而这时,本案有关当事人正在成都活动。省人事厅事后告知,是根据派人到万源市调查了解得到的证据做出的处理意见。是什么“证据”能使四川省人事厅一夜变卦?可我们一再要求出示证据,但至今,四川省人事厅未能拿出任何证据。
      我们一再向中共中央国务院申诉,请求撤销四川省人事厅的《意见》,理由为:该《意见》是根据伪造的工资介绍信、篡改后的档案、捏造的“事实”、编造的“政策”得出的;且拒绝举行听证,程序违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多个部委多次批复当地政府解决,四川省政府有关单位工作人员也多次给达州市政府、万源市政府有关部门打电话,让其解决,万源市人事局等单位就是顶着不纠正!
      我们才被迫听从中央多个部委工作人员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又遭遇四川省万源市等法院的枉法裁定! 经历两次仲裁、三次起诉、两次上诉、四川省高级法院再审、以及向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至今连法庭大门都未能进去!法律规定的帮助劳动者维权,便利劳动者维权的机制,反而被本案承办法官歪曲成为阻碍代丽华行使劳动权利和诉讼权利、阻碍起诉的工具。
      本案维权经过完全印证了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主管工资的副局长吴书平的话,“你就是告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还是要转到万源,我不给你解决,还是不给你解决”!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的权利太大了,连四川省人事厅和法院都听他们的指挥!他们克扣劳动者工资也是应该的,他们想给谁多少工资就给谁多少工资!法律是给老百姓制定的,管不了他们当官的,他们违反合同、违反法律也是应该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3-15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回复: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的权力为何比党中央、国务院还大?      
http://www.mala.cn/thread-5737357-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3-3-17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回复:为何不履行经你局鉴证过的教师职务聘用合同?

 楼主| 发表于 2013-3-22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应当回应媒体、网友的关注,公开给省领导的回复
  

        
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教师代丽华与该校、万源市人事局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万源市人事局等单位却伪造公文、捏造事实证据、编造曲解国家工资政策,糊弄上级组织和领导,四处活动,八面捅关,阻止问题解决。
        在达州人事局处理时,经过工资科长、教育局工资专家几个月调查核实,在双方协商,基本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主办人员被扯换,由即将退休的人顶替,几天之内就作出没有问题的结论(2008318日通知换人,2008327日下午会议上宣布结论)。该工作人员自己也承认不懂当时工资政策。
        在省人事厅复查过程中,从200845日递交第一份复查申请,到四川省人事厅2009120日作出川人信复【20091号《意见》,经过长达9个月时间调查核实,在行文的前一天,也就是200911917时左右(冬天,临下班时间),信访处长电话通知,经过几个月调查核实,已确认(代丽华)应当执行教师工资,调动时应当核基础职务工资86元。虽然仍然有分歧,但已基本达成一致,并且与达州人事局李科长、教育局工资专家所核情况也是一致的。邀我去成都协商处理。可是没等我去,经过一个冰冷的黑夜,第二天(2009120日),就行文川人信复【20091号,结论变为没有任何问题,却又没有具体的推理和证据。实属强行结论。说是根据到万源实地调查所得证据做出的结论,我亲赴成都并多次要求出示结论证据,却至今拿不出证据,并且没有做出合理解释,省人事厅的处长们也不得不当面承认是万源人事局的错误。但结论已经作出,他们无能为力。不知省人事厅什么人会不辞辛劳,深更半夜办公!
        在达州人事局处理和省人事厅复查过程中,我多次请求举行听证会,以澄清事实真相,但都被拒绝。
        党中央国务院多个部委也都知道在该争议中,万源市人事局是错误的,200710月起动信访,去国家人事部反映工资问题时,人事部工作人员就当面承认了工资错误,把信访事项转到达州人事局处理。
        向法院起诉后,万源市人事局等单位又上下串通,捏造事实证据,四处活动,干涉司法,阻止法院立案。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已经尝到背后打小报告,捏造事实,编造借口,颠倒黑白,欺骗、糊弄上级领导和组织,蛮横无理对付百姓的甜头。
        这次,通过网络向四川省省长反映,万源市人事局又故技重施,编造理由,糊弄省领导。其实,所编借口并不高明,极易识破。所以,我也不想再多说什么,只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他们给省领导的回复发上论坛,大家一切都清楚了!
        不管他们找什么借口,找多少借口,签订了合同,就必须履行,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古有白纸黑字,今有聘用合同!

                                                                                      陈   荣
                                                                                    2013年3月22日

发表于 2013-3-24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佩服你,能发这么好的帖子,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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