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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yz100

一名成都市警风监督员的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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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石磊(警号71403)只有挨黑打!!!!!!!!!!!!!!!

发表于 2007-1-22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一起典型的藐视人权的事件。在中国总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比别人高一等,甚至在人权上也是这样认为。

发表于 2007-1-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什么资格来查问我的警号?”我说:“老百姓和警察在政治上是全完平等的。你交警有执法的权力,但老百姓也有监督你交警执法的权利”。

有意思!

发表于 2007-1-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话都没有用,怪不得那个交警猖狂了.哎,老百姓怎么办,谁来管管啊.

发表于 2007-1-22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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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底是谁在不和谐

深表同情!以后再遇见豺狼,大家要有骨气哈!钱,我们有!我也遇见过一个三分局的小人(而不称之为警)安郁彬,我不想说交警的事了。只是希望交警把人做好,我相信我们驾驶者并不希望抛弃规则!有个玩笑,如果在一个没有人烟的荒漠遇见交警,我会怎么做呢...?一个社会不应该是敌对的!

发表于 2007-1-22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住,以后交警处罚你之前,先看看他有没有摄象机之类的,如果没有,你就已无证据拒交驾照!

发表于 2007-1-22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

发表于 2007-1-22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常...

发表于 2007-1-22 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你为什么不在前面指挥误入车道的驾驶员,把“违章”消灭在路口上,而要躲到后面来罚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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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许多地区警察罚款是既有任务又有创收提成的,如果真正实行收支两条线,将警察的罚款与警察的经济收入脱勾的话,这种乱罚款行为就会收敛得多!

发表于 2007-1-22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这个石磊!

上次单位上驾驶员也是遇到他,在罚款后顶了他几句,结果他要驾驶员从新交出驾驶证行驶证,到手后驾驶警摩杨长而去。

驾驶员在给我打电话后我给了他两条意见:一,马上向110报警,有没有这个胆量。二,不报警就被辞退。

然后我同时向法制科举报!110也到达现场。两小时后四分局一个领导开车把证照还给了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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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曾在那里以同样的原因被罚.不过,我绝不是由此而耿耿于怀.但对交警有意设置"罚款陷阱"这一说法完全赞同.他们并不是天天都在那里守株待兔,但只要去就必然抓到成群集队的所谓违章者.难道这问题不值得深思吗?希望我们的人民警察不要因小失大!赶快把那些该弄的标志弄好,弄明显吧!

发表于 2007-1-22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警察:想说爱你不容易!!!!!!!!!!!!!!!!!!!!!!!!!!!!!!!!!!!!!!!!!!!!!!!!!!!!!!!!!!!!!!!!!!!

发表于 2007-1-2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经历几次警察的罚款,就知道了什么叫‘罚制’…

 楼主| 发表于 2007-1-22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之二

我在《成都交警的“罚款陷井”》一文中,提到的粗暴,野蛮执法的交警石磊,不是个别现象。上月,我驾车路经东三环的内测辅道上,发现前面有围观人群堵车,我只好把车停在路边前去观看。原来是一个开奥托的司机在与两个交警在争执。听奥托司机说:“我驾车控制的速度只有40码,可他们(指交警)非说我超速。我说,你们执法的依据是什么?他们拿不出依据来,只是靠眼观目测,他们的眼睛神了,超过了电子眼,但电子眼也有生病的时候,这是不是太主观随意了。”无论奥托司机怎样申辩,交警还是罚了他100元,扣三分。

对这样的小违规,这样“严格执罚”是不是太过分了。

老百姓出门,特别是外地人、外地车辆进成都,首先看到的是交警,与交警打交道。因此,成都的交警的行为举止文明与否,规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成都市的文明程度和型象。成都有的交警的执法理念不对头,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是野蛮执法。这种执法环境将执法与被执法双方摆在对立位置上,形成了一种被执法者缺少法制观念而人格得不到尊重、执法者强调执法主体而我行我素、形象受到影响的被动局面。成都交警应当好好向济南交警学习,组织民警端正法治理念,重温各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尽早推出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时必须亮证,对违法者应加强服务文明执法和充分尊重执法对象,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强化交警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勤务形象。

成都市公安局第三届特邀警风监督员范玉章

2007年元月21日

jds

发表于 2007-1-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有一种匪类,叫:警匪!

发表于 2007-1-22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力有限,民力无限!如果缺少了民心,还会有无限的警力吗?

发表于 2007-1-22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样的小违规,这样“严格执罚”是不是太过分了。

老百姓出门,特别是外地人、外地车辆进成都,首先看到的是交警,与交警打交道。因此,成都的交警的行为举止文明与否,规不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成都市的文明程度和型象。成都有的交警的执法理念不对头,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有时甚至是野蛮执法。这种执法环境将执法与被执法双方摆在对立位置上,形成了一种被执法者缺少法制观念而人格得不到尊重、执法者强调执法主体而我行我素、形象受到影响的被动局面。成都交警应当好好向济南交警学习,组织民警端正法治理念,重温各种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尽早推出人性化执法规范:执法时必须亮证,对违法者应加强服务文明执法和充分尊重执法对象,使交警道路执勤执法更加人性化、理性化、规范化,强化交警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勤务形象。

发表于 2007-1-22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
以下是引用城市赛车手在2007-1-22 12:33:00的发言:
QUOTE:
我不想说交警的事了。只是希望交警把人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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