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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代言2011

宜宾奇闻,举报信成为被举报人上诉诽谤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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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4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倘若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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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5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其位不谋其职,?宜宾市领导!;你们是怎样认真觧决群众身边发生的问题的?你们是怎么样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的?难道沠出所违纪违法''泄密''你们就真的要包屁吗?你们的党风党纪[你们的刚正不阿.秉公执法的良好形象]到那里去了?你们的办案力度到那里去了?

发表于 2013-1-5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简直是枉活一生,居然不知道打击报复证人是违法犯罪的。

发表于 2013-1-5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简直是枉活一生,居然不知道打击报复证人是违法犯罪的。
okk

发表于 2013-1-6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贴只能说明有关领导根夲没有维护正义的勇气,更何谈司法可言?

发表于 2013-1-6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扭曲的社会里没有公正!

发表于 2013-1-6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伸张正义.!{:3_50:}肠断无语!............

发表于 2013-1-6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这个女人知道用''举报信''打击报复举报人是犯罪?她狗仗人势,有北城派出所给她伸腰,她怕谁呀...........?

发表于 2013-1-6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宜宾市领导袒护.包庇.纵容孙小红这个女人作恶多端,.............

发表于 2013-1-6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其位.不谋其职.?秉公执纪的形象那去了?

发表于 2013-1-7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愤怒:@:@:@:@:@:@:@:@

发表于 2013-1-7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秉公执法/伸张正义!

发表于 2013-1-7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寐的人最难叫醒?在其位不谋其职的人比聋子还要聋?

发表于 2013-1-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岂能因为社会的黑暗?而不遵循司法公正?打击报复证人罪!公安.检察院机关及其领导应该重视并立案侦察.........

发表于 2013-1-9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3-1-9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的领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能被扭曲了??????

发表于 2013-1-9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人对受理机关的信任才用实名举报.....
iuy

发表于 2013-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孙小红这个女人违法太强悍,举报人不该向派出所实名举报?否则就不会遭受悲哀的打击报复!

发表于 2013-1-10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世界本来是七彩的!拿给孙小红这种贱人联手派出所,搞得只剩黑白:curse::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3-1-1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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