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5”公交车自燃事故的情况通报 一、事故基本情况 11月15日14时10分左右,平昌县平安公司驾驶员王冬芹驾驶川Y08997一路公交车,行驶至建设局附近开始出现发动机冒烟,驾驶员立即停车并组织车上20多名乘客疏散下车,14时18分左右驾驶员与巡逻民警杨荣用车内灭火器灭火,因火势逾大,发生车辆自燃,无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初步认定是车辆电路短路引发车辆自燃。经查,该车辆和驾驶员的证照均齐全有效。事故发生后,消防大队、应急办、交警大队、安监局、交运局、运管所和平安公司负责人相继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交通,维护秩序,预防和控制了次生损失的发生。 二、平安公司公交车辆营运现状 平安公司现有公交车辆28台,其中2012年1月已更新6台,余下22台车辆服务年限已达4年。为塑造城市窗口良好形象,推行公交刷卡消费、语音播报等先进技术,公司采取股份经营,统一管理,决定将剩下的22台车辆全部更新,目前已采购回13台新公交车,正在办理相关手续,预计12月上旬将正式投入营运;11月底前将再采购9辆公交车,预计12月中旬投入营运。 三、事故处理情况 2012年11月15日15时35分,县安委办组织交运局、安监局、运管所及平安公司相关负责人在平安公司会议室主持召开了“11.15”公交车燃烧事故分析专题会议,作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15日晚上,运管所和平安、顺全公司要分别主持召开经营业主和驾驶员参加的安全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公交车自燃事故的情况。并举一反三开展公交车、出租车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 (二)运管所要组建专班,从16日起对县城所有出租车、公交车辆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责令停业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取缔车辆经营权,出租车超期限服务的车辆一律强制下线,确保公交、出租车辆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消防等应急演练,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平昌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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