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接到老家毛家镇前进村的村民打来求助电话,:该村属于国土项目整治村,国家规定在前进村六组修建2口蓄水池,部分小板路及通村公路。被一个有关系的外地王姓老板承包。这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
然而事情的实际情况却与政府的出发点大相径庭。承包商在下面吃、拿、卡、要,横行霸道。欺负当地老百姓不敢有半句怨言:
1,首先是修蓄水池,他们把一个造价几大千的蓄水池就随便在公路边挖个深坑抹点水泥草草了事,完全是为了骗取国家的资金,根本起不到蓄水的作用。
2,修小板路的时候实行工程转包给当地知名人士,他们来打小板路的时候必须队里派人给他们做工,还要求队里的人给他们做饭,不然就不给打,并且质量差得实在不行。这样的小板路打来的作用是什么?国家的政策规定他们到底咋打?这个质量到底有谁来监管??
3,现在是修队里的支公路的时候,承包商要求队里每天给他们100多元的烟钱和200多的伙食费,还必须每天派6个人前去帮工,要不就威胁说不给队里打,当地一个妇女说了句被老板知道了,居然放出狠话说要找黑社会的前来下那妇女的膀子。简直是达到无法无天的地步。
在此我想问安岳领导大爷几个问题:
1,修建蓄水池有没有什么规定,修建蓄水池的作用是什么?是不是承包商想修到哪里就修到哪里,哪里方便就修到哪里??
2,打小板路到底有没有个质量标准,是不是他们说怎么打就怎么打?工程转包给当地知名人士是否已经给了钱,队里是否应该承担他们的伙食费和必须出几个帮工才行?
3,修建支公路是否应该有监理公司在现场?国家承包工程给承包商的时候是否规定了当地村民必须给承包商买烟和做饭?这笔费用是否是在承包时就写清楚了必须由当地村民支出?
先暂时写到这里,听说有部分家里只有老人在家的给在外打工的小的都打了电话,有部分年轻人即将赶回或正在赶回的路上,希望有关部门对此事真实情况尽早公诸于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问题和治安问题。
一个在外地打工的毛家前进村村民致上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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