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 诉 书
投诉人:干兴艳、女、汉族 、46岁,住: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办事处普贤村2组。 电话:13330986670
被投诉人:双流县人民政府。法人:周先毅(双流县县长)
事 由: 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暴力拆迁;阻截拦访;非法关押;非法绑架、故
意造成车祸;虚构假证和黑材料陷害刑拘;非法逮捕、刑讯逼供;公开支使基层政府人员在县人大办公室有意人身伤害等诸案。
要 求: 1、归还原有房屋的原状和原面积,补偿一切损失。2、由占地单位全额购买社会基本医疗养老保险。3、归还承包地的经营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并确权颁证。4、赔偿几年来的一切经济损失费,精神名誉损失费。5、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06年开始,东升政府以每亩4万元的补偿价征收东升街办辖区内的几万亩基本粮田,至今仍有大量的粮田荒芜, 这样的圈地成了地方政府官员的自留地,是他们大发横财的主要来源,而且社保由村民自行购买。由于地方政府弄虚作假,是非颠倒,上骗中央,下压百姓,谎报案情,致使问题长期不能得到解决,致使社会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的矛盾,于2012年2月8日下午4时干兴艳等十位人大代表独立候选人到双流县人大常委会内咨询人大代表选举一事,却被县人大叫来的东升街道办工作人员毒打,致成重伤、脑震荡,现场目击证人赵先琼、辛国惠、庄富英、杨芳等多次报警,警察不出警,报案不立案,不作笔录,在场的工作人员一不戒斥、二不禁止,三不劝阻,还关灯掩护凶手逃跑,至今无人安抚和支付医疗费。然而双流县公安局于2012年4月12日以2012年2月8日干兴艳扰乱人大单位秩序行政拘留干兴艳十天,胡金琼、辛国惠、辛文蓉三位现场目击证人也被行政拘留。双流县公安局某些领导为了个人目的,讨好县上高官,颠倒是非,掩盖事实真相,支持打人凶手,打击报复受害者和现场目击者。
2006年9月,政府要求我家10月1日前搬迁,由于之前东升政府从未向我们实施征地公告.更未出示: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批准文件。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5.报批的补偿安置方案。6.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安置资金证明。六项批件,是违法占地拆迁.并且关于征地的各项补偿补助方案也未组织听证,剥夺了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百姓不同意非法流转土地,政府官员就收买利诱部分“代表”签字画押,有些代表不签字就惨遭毒手,百姓的财产就更不保了,不按地方政府的意图要求签字的,就动用巡防大队和身份不明人员轻则拆房,重则连人也打杀成重伤,血迹斑斑。我丈夫在淫威之下被迫签了合同。
我家原有瓦房249.64平方,加上林园宅基地约8分地和1亩苗圃,还要补给政府40155.40元。我心里非常气愤,这哪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然而2007年2月14日领房时政府工作人员却将我们的房子掉包给了自己的关系户,强给我们的房子内空净高2.55米,异型,由于东升政府单方毁约,于是上访到街道办、县、市、省各级部门得不到解决,也不给书面回复。某些领导还说:“你到哪里去告都行,不给你解决,反正你也告不准。”
2009年9月28日,我上访到国家信访办,地方派普贤村村委书记何仕清和棠湖派出所王警官[女、来接我,然而被接回东升街办就被非法拘禁,北京来的两位司机和一位保安,村书记何仕清以及棠湖派出所王警官[女、51073102],都在现场目睹。9月30日宫颈感染出血,我向东升街办领导反映,东升街办武装部副部长张勇说:“你把你的问题交代清楚,写成书面材料,直到我们满意就放你出去。’’东升信访办干事郑宝伦说:“我们认为你的病不该到医院,还没有去医院的程度。’’这样的恶官还有人性吗?
10月1日,我再次向东升街办副主任蒋贵才要求去医院就医,遭到拒绝,血把裤子都染红了。在关押期间我被强行收缴了手机,隔绝在1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并安排人轮班不间断监管。这里没有热水,没有洗漱清洁用品,我身心严重受损,在这昏暗6天时间里,我用绝食来抗议这非人道待遇。眼看已奄奄一息,街办领导才叫村书记何仕清和村妇女主任王洪秀把我送回家。 次日,家人送我到县医院就医,医生说:“怎么现在才来医,已延误了病情。”宫颈已长息肉,需要手术治疗,后来虽经过精心治疗,但已落下病根。
此后,我找到东升街办负责人质问,他们说:“关你几天算什么,还没有半路把你收拾了。”在此不难看出地方恶官猖狂到何种地步。
2010年3月4日我再次到国家信访办信访,在信访办外墙边被地方政府的人截持,其间报了两次110,由于不熟习街名,无法说出具体位置,110未出警。地方政府人员将我交给黑保安公司,车牌号为:京PJQ131号,他们去逛北京的名胜古迹。那些人害怕我们再次报警,抢了我们的手机和身份证,迅速开离北京城,路上不准我们下车吃饭,上厕所,路途中我们多次遭受打骂。车子到达双流县境内,政府工作人员来接车带路,政府车子左拐前行,我们乘坐的车子紧随其后却停在了路中间,我当时感到不妙,连忙催促司机开起走,然而司机却不理采,紧接着后面一辆大车呼啸而至我们车子左侧,车上挡板掉下刚好砸在我们后排,而我们却跑不出来,我们拼命呼救,车上其他人才把我们救出去,整车七人就只有我和辛文容两名上访者受伤。政府人员控制了现场。
当晚我们被送到县医院,政府人员不许我们通知家属,不让肇事方支付医疗费。政府每天派六七人看护,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在看护松懈的情况下,被家属偷出医院;辛文蓉在双流县医院住院数天后被政府强行抓到蒲江“龙觉湖”渡假村,镇政府书记周开林的私立监狱关押67天,并且被警号(X00055)的警察毒打,定性为非法上访,现在身体留下很多后遗症;现在车祸未解决,肇事车和北京黑保安公司的车早就取走了。车祸造成我左耻骨上下支骨折;骶椎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腰椎间盘突出;骨质增生;尿路感染。现在我伤病缠身,东升政府拒不承认他们把我交给黑保安公司绑架回来,不解决,也不给医疗费,在双流县交警队的纵恿下,造事方不露面,至今车祸无着落。
只因以上伤害得不到解决,于2011年2月又再次上访,由于生病于2月28日回到温江同人医院住院,双流县县委书记高志坚得知后,指挥双流县公安局王副局长等一群人到温江抓人,关押9天,定罪为:“两会期间上访,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 在关押几天后,棠湖派出所副所长(警号:51014094)和薛春教导员等几个人以看病为由将我带到华西鉴定中心作精神病鉴定,并说:“你没有权利知道鉴定结论。”这哪里还有天理?
2011年8月20日零时30分,双流县公安局滥用公安职权,非法逮捕并拘禁我5天,使用了手铐脚镣、捆绑、饿饭、轮番审讯、强光刺射、辱骂、威胁、恐吓等手段,严重侵犯了我的人权,并造成精神损害,其公安职权侵权手段残酷、侵权情节特别恶劣,致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声誉。
2011年双流县国土局、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信息公开告知,我们普贤村二社的几宗用地全部没有征地批文。
我希望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关注,认真调查、还民公道,还民以人权,还法律的尊严。
此 致
敬 礼
具诉人:干兴艳
二0一二年 十二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