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简称新实施办法)已于11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面对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近日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谢昆就新实施办法中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测速要公开 必须开警车
问:对一些地方交通警察经常穿着便装、使用民用车辆,或躲藏在隐蔽处进行测速等情况,对此如何从法律制度上加以解决?
谢昆:行政执法权的行使,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三大原则,交通警察隐蔽执法违背了此原则。新实施办法针对这种现象,明确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应当有规范相应交通行为的醒目交通信号。固定监控设备的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测速路段应当设置测速警告标志;移动监控设备应当由交通警察操作,车载移动监控设备还应当使用制式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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