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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南江镇明月村一社发生森林火警的情况通报
2007年2月24日16时38分接电话报警:南江镇明月村发生山火。接报后,南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林业局长蔡维新带领林业局副局长何贵彬及备勤森林民警马上赶赴火场,闻讯同期到达现场的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邵俊华,县委常委、副县长何政,政府办副主任、指挥部成员齐正荣,南江镇党委书记马北平,镇长翁晓洪,以及县专职消防队、当地村民和在断渠游玩的游客共计200余人的全力扑救下,于当日18时05分将山火全部扑灭。 对此次火警,县委、县府领导高度重视,山火扑灭后,要求相关单位立即组织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火场面积、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和统计,并且要依法从严处罚。县森林公安分局立即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了专案组经过走访群众、询问当事人和技术人员对火场面积进行了勘测,现查明: 肇事者岳云 、女 、34岁 、初中文化 、个体户 、家住南江镇红四门2号楼3-2室,于2007年2月24日下午16时30分在明月村一社为其父上坟,在烧纸过程中引发山火,火场面积0.816公顷(12.24亩)。 对肇事者处理情况:1、罚款500元;2、责令赔偿损失;3、在南江有线电视台上进行检讨曝光。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真?
假?
我早知道“一支笔”不是好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