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四川省大竹县八渡乡华兴村村民,对四川省大竹县八渡乡华兴村三职干部伙同十社社长唐洪德盗伐林木等犯罪事实、伪造证据,致使应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唐洪德至今逍遥法外的事实进行举报。 唐洪德:八渡乡华兴村十社社长,从2010年任职至今,利用职权之便伙同村委三职干部共同谋划,以盗卖集体林木、割松油、卖煤渣石、乱改发票、制造伪证等多种违法行为,贪污受贿金额多达10万余元。事实依据如下: 1、2010年至2012年间,唐洪德多次盗卖集体林木,群众曾多次向上级领导举报,要求立案侦查。但是大竹县林业局不但没有立案侦查,还上下勾结,为其掩盖犯罪事实。2012年9月下旬,大竹县林业局接到举报后,以电话方式透露给有关人员,有关人员就告诉给了华兴村村支书欧堪轩,欧感觉事情很严重,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于2012年10月2日伙同乡上有关人员到华兴村办公室将唐洪德所有账务发票拿走。同月5日,欧在八渡乡便民服务中心门口对所有干部说:“这次对唐洪德所做账务发票非改不可”(当时还有天池村的干部在场)。请问上级领导:“欧当了二十余年干部,不知要做了多少假账务,改了多少发票。还敢明目张胆地公共场所说出这样的话。这些都是国家和人民的血汗钱呀!” 同月8日上午,欧伙同同村三职干部在八渡乡街上唐洪明的餐馆里(共有8-10人)对唐洪德的发票进行伪造和销毁。其中一张盗卖林木60余方被改为10余方,单价由130元每方改为480元每方,并且销毁收支发票各一张,更为严重的是并无砍伐手续(纯属盗卖国家林木)。做好充分准备后,10日,县林业局人员到华兴村十社以走马观花的形式看了一下,就下结论说到现场察看了。原村民举报的麻园包夸岩脚被砍300多根树木,领导们是否去察看过?当天就和欧一起进城了。20日,欧在冯兵之母70寿辰宴席上,理直气壮地说:“这次为了唐洪德的事情,我还花了好几千元钱才摆平哦”。2012年11月2日又以15元每人的工资,请同村村民谭定六、卢家丽、罗腾宽等人到乡政府为他们盗伐林木再次作伪证。这是何等行为,目无法纪,胆大包天,试问天理何在? 2、割松油:同样的老板确实不同的价格,在原任社长唐洪泽任职期间,每根3元就没有同意,现在在唐洪德任职期间,却是1.5元每根就同意了。这纯粹就是贪污行为。 3、卖煤渣石:经华兴村11社唐洪安和其妻子介绍,唐洪德将社上的煤渣石卖给砖厂老板,盈利2万元,但是,在做收入账时却只有5000元了。唐洪安和其妻子都是知情者。 以上事例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但是这些事例还不能证明欧、唐洪德等人利用职权之便违法乱纪吗?作为三职领导干部盗卖集体林木、贪污受贿、乱改发票、制造伪证,知法犯法,该当何罪???难道是没有人敢管,还是官官相护,还是政府的不作为呢?恳请相关领导为民做主,替民伸冤,严惩贪官污吏。为了保护国家的财产和人民利益不受侵害,全村村民向上级提起举报,人民切盼上级领导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将本案还以真相,给全村人民一个说法。 四川省大竹县八渡乡华兴村全体村民 201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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