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对县城南门街实行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随着春节的临近,县城机动车流量剧增,加之受街道交通通行能力的限制,县城交通枢纽的大堂坝极易出现交通拥堵。为缓解大堂坝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保障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我队决定自2013年1月18日起,对县城南门街实行机动车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禁止在8时至19时之间时段从米仓山大道经南门街(南门大桥头至大堂坝路口)驶往大堂坝方向,大堂坝内的机动车可通过南门街驶往米仓山大道,实行单向通行,其他时段机动车可自由通行。 二、在限制通行时段,从米仓山大道驶往大堂坝方向的机动车可经梓潼宫大桥、中咀大桥、龙渠大桥通行。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管理,文明安全驾驶,主动避让行人,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速超载、随意掉头、乱停乱放等行为发生。 凡违反以上规定,或拒绝、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从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