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花桥镇于家院子、凌家院子、胡家祠堂、杨家院子都属集体土地,广安区政府及区政府的土地管理行政部门在什么时候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征收方案,补偿标准,征收的公告一个没有,口头说是征收了的就行吗?
广安区政府及其区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在花桥镇征地的政府信息不公开,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2012]广安行初字第3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广安市国土资源局广安区分局针对原告的申请未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
由候晓春市长主持经第三届广安市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广安府发[2009]37号文件,第二十八条规定未公告的不得实施征地。
广安区政府及其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你们作为一级政府为什么不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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