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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2227|评论: 24

南充市司法局外宣考核严重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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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1-30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市司法局:
     我不得不说话了,请问:
     一、考核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拿名次还是为了促进工作?
     二、南充市政法委的文件大,还是南充市司法局的文件大?同样的工作依据到底该执行哪一级文件?
     三、2011年度考核第一名的为什么2012年月考核排名倒数几名?
     四、国家主流媒体稿件不纳入考核,而乱七八糟的媒体、商业媒体、没有主管部门的媒体等为什么要纳入考核?
     如此乱整,到底是什么问题??
     如果继续乱整,我将发微薄公布你们的错误做法!
      强力要求2012年度全年外宣考核公开、公平、公正,建议每个县司法局回去一个人参加2012年度的总考核。
      ----基层司法局人员。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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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敢说话吗?      晕  天真了吧 楼主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轻风杀戮 发表于 2013-1-30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敢说话吗?      晕  天真了吧 楼主

哼!!!

发表于 2013-1-31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原则。当然,如果认为上级确实有错误,意见可以当面提,但是定的事情还得执行,意见就该保留。如果考核文件确实不科学,在执行中可以修正。楼主,你是司法局的一员,讲点方法,好不好?!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夏丶柳树絮 发表于 2013-1-31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原则。当然,如果认为上级确实有错误,意见可以当面提,但是定的事情还得执行,意见就该 ...

我们口头、书面、电话、短信都汇报、反映过多次。有人坚持错误的做法,我只好让社会看。我们县的外宣稿件,被他们去掉的比有的县录用的还多,去掉的是人民网等主流媒体,他们用是什么?你去他们的网站和我们的网站看看才发话哈。遇到你同样要生气!!!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组织原则,上级明显错误的,可以对其提出批评,其错误可以反映其上级直至中央!

发表于 2013-1-3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狗咬狗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夏丶柳树絮 发表于 2013-1-31 09:21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原则。当然,如果认为上级确实有错误,意见可以当面提,但是定的事情还得执行,意见就该 ...


外宣考核市局的文件发后,市政法委也发了政法系统内部考核的文件,按照组织原则,应该执行市政法委的文件;按照旧文服从新文,也该执行市政法委的文件,而他们居然我行我素,不执行市政法委文件,是谁不按组织原则办事?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刚阿刚 发表于 2013-1-31 0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咬狗

你是什么?你是------?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刚阿刚 发表于 2013-1-31 09:43 http://www.mala.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狗咬狗


你是什么?你是同类??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夏丶柳树絮 发表于 2013-1-31 09: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下级服从上级,这是原则。当然,如果认为上级确实有错误,意见可以当面提,但是定的事情还得执行,意见就该 ...

他们的文件明显有问题,我们多次提出修正,他们不修正的哇。

发表于 2013-1-31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正面舆论引导人,这是宣传的基本原则,多写点吧,也是好事。总不能让“红霞妹纸”的事情满天飞吧

发表于 2013-1-31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部县司法局外宣工作有目共睹嘛.........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夏丶柳树絮 发表于 2013-1-31 16: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以正面舆论引导人,这是宣传的基本原则,多写点吧,也是好事。总不能让“红霞妹纸”的事情满天飞吧

对。谢谢!

发表于 2013-1-3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篇文章给多少钱?

发表于 2013-1-31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一些想钱想疯了的司法人员,把一些新闻发到一些论坛和一些商业网站去骗稿费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1-31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21123 发表于 2013-1-31 2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鄙视一些想钱想疯了的司法人员,把一些新闻发到一些论坛和一些商业网站去骗稿费

论坛和商业网站没有纳入考核,显然就没有稿费。我们县的外宣几年如一日,做的较好,从来没有说给了稿费才写稿,为稿费才写稿才投稿,那样的人是“狗娘养的”!

发表于 2013-1-31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菊竹梅兰 发表于 2013-1-31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论坛和商业网站没有纳入考核,显然就没有稿费。我们县的外宣几年如一日,做的较好,从来没有说给了稿费才 ...

哥哥意思说,有的是为了稿费而去骗稿费,他(她、它)们是狗粮养的哟。:lol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3-2-12 02:06 | 显示全部楼层
1031266515 发表于 2013-1-31 1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部县司法局外宣工作有目共睹嘛.........

南部县司法局外宣工作搞得非常出色!建议修礼同志对这样的同志予以提拨与重奖!

最佳新人

 楼主| 发表于 2013-2-12 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山水如画 发表于 2013-2-12 02:0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南部县司法局外宣工作搞得非常出色!建议修礼同志对这样的同志予以提拨与重奖!

请山哥不议论这个。他们对哦很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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