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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r14781856923

[群众呼声] 请四川省政府维护基本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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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7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一级教师职务聘用合同作为证据摆在法官们面前,达州市中级法院的承办法官怎能睁眼说瞎话,非说未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到底是法官的“眼花了”,还是心花了?





     劳莉(化名)已经使用真实姓名代丽华揭示事实真相,希望网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欲了解本案详情,请看:
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主持公道,还我们诉讼权利!   http://www.mala.cn/thread-5777288-1-1.html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何可以一手遮天?   http://www.mala.cn/thread-5618740-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3-2-2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不顾事实、凭空捏造不受理借口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重大改革措施,三令五申不能另搞一套,自从我国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以后,党中央国务院从来没有安排过停止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四川省万源市粮食局无权停止专业技术聘任工作。
      就算编造借口,也应当注意常识,代丽华在1989年3月已经评、聘的一级教师职务,2005年补签的一级教师职务聘用合同,能在1992年3月被“停止”掉吗?承办法官为何用此作为不受理借口?

     劳莉(化名)已经使用真实姓名代丽华揭示事实真相,希望网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欲了解本案详情,请看:
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主持公道,还我们诉讼权利!   http://www.mala.cn/thread-5777288-1-1.html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何可以一手遮天?    http://www.mala.cn/thread-5618740-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3-3-1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承办法官为何故意混淆“事实聘任”与“未聘任”的区别,为何强行把“事实聘任”审查为“未聘任”?
      
      1992年3月,聘任合同到期后,因用人方拖延,未及时办理续聘手续,但代丽华仍在原教师岗位工作,被作为教学骨干安排教化学、数学、法律等重要课程,长期担任重点班级的班主任老师,应当视为存在长期事实聘任合同。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达州市中级法院却故意混淆“事实聘任”与“未聘任”二者之间的区别,故意强行把“事实聘任”说成“未聘任”!若该校重点班级的班主任老师都未聘任,还有谁是聘任了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3-3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中级法院不该把行政机关答复作为不受理的借口
      正是因为对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不服,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能代替法院裁判吗?能终止诉讼程序吗?何况四川省人事厅意见是根据伪造的公文、篡改后的档案,编造的政策,串通捏造的“事实证据”作出的!

发表于 2013-3-5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楼主| 发表于 2013-3-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中级法院故意强加不受理的借口!说什么“上诉人代丽华起诉的技术职务、工资套改等问题”?
      代丽华的诉讼请求和上诉请求都只字未提“技术职务、工资套改问题”, 也未要求评定职级(见说明)。达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书认定的:“代丽华起诉的技术职务、工资套改等问题”,不知从何而来?
      本案原审提交的证据1989年3月聘任书,2005年12月聘用合同都明确写着聘的一级教师职务。国家有一级教师职务工资标准,工资额是明确的,履行合同、按一级教师职务支付工资只要按国家工资标准执行就可以了,不需要评定职级。不能强行把本案诉讼请求认定为“(要求)职级评定、工资套改”。更何况法律已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明确的,可按同工同酬的方法解决,并非一定要先评定职级、工资套改才能解决工资纠纷。

       说明:
       代丽华的诉讼请求为:
“1)、判被告、第三人违反聘用合同,未按聘用合同(即国家政策规定)给原告支付工资,克扣工资……;2)、判被告故意拖延不续订聘任合同,支付……;3)、判被告、第三人在1994年7月15日故意掩盖业已发现的工资错误……;4)、判被告、第三人承担其侵害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损害损失……;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第三人承担”;
      代丽华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法院对上诉人的起诉不予受理的裁定,依法判令一审法院受理其起诉或支持上诉人在一审中的诉讼请求”。)

发表于 2013-3-6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看看。。。。。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不该违反法定程序,本末倒置,未审先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实行立案与审判分开的原则”。代丽华人事争议案一直处在立案审查阶段,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申请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未收集,
所以,法院不应在这时,就争议的实体部分说三道四,就实体部分枉加认定,并以其作为不立案的依据,造成本末倒置,未审先判。

    劳莉(化名)已经使用真实姓名代丽华揭示事实真相,希望网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欲了解本案详情,请看:
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主持公道,还我们诉讼权利!   http://www.mala.cn/thread-5777288-1-1.html           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何可以一手遮天?    http://www.mala.cn/thread-5618740-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明错误适用法律,四川省达州市中级法院却故意认定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
        四川省万源市粮食职工学校教师与该校、万源市人事局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于201174日人事仲裁,201175日起诉,万源市法院能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裁定不受理吗?
      原审法院如此枉法,能认定为适用法律正确吗?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所作的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楼主| 发表于 2013-3-14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源市人民法院( 2011)万源民初字第550号民事裁定,除认定代丽华人事争议案于2011年7月4日仲裁,2011年7月5日起诉,未审查其他事实,就毫无理由裁定不受理,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吗?达州市中级法院从何得到“认定事实清楚”的结论?

万源法院裁定书1页_副本.jpg 万源法院裁定书2页_副本.jpg

 楼主| 发表于 2013-3-18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万源市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反而需要达州市中级法院帮其重新寻找添加借口,达州市中级法院如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发表于 2013-3-18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关注下啊

 楼主| 发表于 2013-3-2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金色飞贼  发表于 2013-3-18 18:05 | 值得关注下啊      


         谢谢您和网友们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3-3-25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中级法院故意枉法裁判。

该院承办法官释法时坦言:“(他)仔细审查过本案,应当立案”。明知该立案,却故意裁定不受理,达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到底为什么?



欲了解本案详情,请看:四川省万源市人事局副局长吴书平等人为何可以一手遮天?   http://www.mala.cn/thread-5618740-1-1.html       请万源市人事局回复 http://www.mala.cn/thread-6250645-1-1.html

发表于 2013-3-27 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这样了,该管管!
发表于 2013-3-27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解决现状

 楼主| 发表于 2013-4-10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那个瘦子        发表于 2013-3-27 14:25

问题解决现状


      扯了八年,至今还没完没了!
关于代丽华的工资问题,四川省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省领导的回复,满篇谎言! 本帖最后由 cr14781856923 于 2013-4-10 14:14 编辑

 楼主| 发表于 2013-4-13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市中级法院故意枉法裁判。该院承办法官释法时坦言:“(他)仔细审查过本案,应当立案”。明知该立案,却故意裁定不受理,达州市中级法院枉法裁定,为了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3-4-15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抓住那个瘦子        
发表于 2013-3-27 14:25


问题解决现状
      丝毫问题没有解决。他们一贯欺下瞒上。对我们是横蛮不讲理;对上级,则采取欺骗手段,他们从来都拒绝解决,却把不能解决的责任推到我们身上。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晶        
发表于 2013-3-6 16:56


路过,看看。。。。。
        谢谢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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