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巴中市经开区公安分局李书记:
关于《巴中经开区派出所民警熊某报警察骇人内幕,霸占别人妻子长达1年半,还称没有所长爽可以天天找小姐》一帖,昨天下午在电话给本人,就电话中谈到的几点做如下回复:
1:关于熊姓警察在QQ聊天记录中说“我们现在所长是个人才,找的全是发廊小姐”,无证据,不予调查:
-至于所长是否找小姐,检举后纪检委有义务进行查核,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也因书面回复检举人员:
-如果查实所长没有在外找小姐,那么,熊姓警察就有造谣污蔑上级的事实,虽然中国言论自由,但国家对国家公务员言论是有严格规定的,熊姓警察属于正式公职人员,请问李书记为何说无证据,不予调查。
-李书记多次谈到QQ截图需要在电脑上直接取证才有效,其他介质有效截图无效(先不论法律怎么规定),熊姓警察所有聊天时间均为工作时间,切使用的是公安局工作电脑,为什么李书记到现在还不到熊姓警察电脑上取证?为什么李书记并没有回复熊姓警察上班使用QQ撒布上级领导找小姐等事情展开调查?
2:关于熊姓警察在聊天记录提到以前在通江民胜派出所期间“正是赚钱的时候”,对方说到“应该赚了不少”熊姓警察回复“有点”,李书记认为证据不足,不予调查:
-请问李书记,熊姓警察公开通过网络聊天承认有这方面的事实,还需要检举人员提供什么证据?如果这些都不算证据,那么检举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李书记你的法律才认可?
3:关于提到民妇为躲避熊姓警察骚扰,霸占,从巴中搬迁到成都后在2012年7月,8月,9月,10月等期间天天进行电话短信骚扰不下于10次,李书记为何不在巴中直接提取熊姓警察通话记录进行调查?反而让检举人提供证据,请问国家授予李书记你这个岗位的职能是什么你清楚吗,或者说清楚多少?
最后请李书记尊重党和人民赋予你的权利与职责,不要官官相护,包庇事实,如果说李书记不懂法律,那时不可能的,如果真是那样,将成为今年春节最好的笑话。希望李书记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不要玩火自焚。。。。。。
请广大市民朋友持续关注,转发,谢谢!今天下午李书记到成都来与本人见面,取证,到时我也会将结果通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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