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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组织去南充移动维权,你会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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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2-21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RE: 如果我组织去南充移动维权,你会来吗?

212131320 发表于 2013-2-21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只是一个刚刚玩这个论坛的外地人,刚到南充不久,以前在外地用过移动。我觉得移动态度还可以。比较喜欢关 ...

你说你不是她是不是嘛?你要是她,生娃儿没屁眼儿。

发表于 2013-2-21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嘴上不要爆粗
要不本是件好事反而令人反感

发表于 2013-2-22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讯服务监督 发表于 2013-2-21 18: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你不是她是不是嘛?你要是她,生娃儿没屁眼儿。

我要不是她,你生娃儿没屁眼?还一辈子没钱治?

发表于 2013-2-22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工信部网站上去告,真的很有效,而且不费力。几年前我为了up新势力转3g套餐的事告过,一下见效。

发表于 2013-2-22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动的计费套餐鬼名堂太多,让人摸不着头脑。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212131320 发表于 2013-2-22 0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要不是她,你生娃儿没屁眼?还一辈子没钱治?

我找移动麻烦,你找我麻烦,如果你不是移动的,你可不可以让我赖皮一回?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zjpzyx 发表于 2013-2-22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可以到工信部网站上去告,真的很有效,而且不费力。几年前我为了up新势力转3g套餐的事告过,一下见效。

工信部电话投诉,电话费谁给?
钱少了就不投诉,移动公司大肆搜掠了多少?
当维权成本高于得到的补偿,大多数群众还会不会维权?
工信部明确表示退费可以,其他费用他们帮不到忙。
故~~
如此~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zjpzyx 发表于 2013-2-22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可以到工信部网站上去告,真的很有效,而且不费力。几年前我为了up新势力转3g套餐的事告过,一下见效。

工信部明确表示退费可以,其他费用帮不到。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当维权成本高于得到的补偿(电话费等),谁还会去维权?你不维权,他不维权,大家都不维权,多收的就多收了别~~
版主又乱删嘛。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当维权成本高于得到的补偿(电话费等),谁还会去维权?你不维权,他不维权,大家都不维权,多收的就多收了别~~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固美 发表于 2013-2-21 2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嘴上不要爆粗
要不本是件好事反而令人反感

听取你的忠告~

发表于 2013-2-22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讯服务监督 发表于 2013-2-22 1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找移动麻烦,你找我麻烦,如果你不是移动的,你可不可以让我赖皮一回?

我没有找过你麻烦,只是给你提出意见,我说的话没有你一半犀利。
 楼主| 发表于 2013-2-22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212131320 发表于 2013-2-22 12: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有找过你麻烦,只是给你提出意见,我说的话没有你一半犀利。

感谢感谢~

发表于 2013-2-22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依法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有关申请表格,有两名以上负责人的,应确定一名为主要负责人,办理申请等事项。
  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
  (二)集会、游行、示威使用的标语、口号等宣传内容;
  (三)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的人数(包括维持秩序的人数);
  (四)集会、游行、示威使用的车辆、音响设备及其他器材设备的种类、规格和数量;
  (五)集会、游行、示威开始和结束时间、集合和解散地点及途经路线;
  (六)负责人的姓名、年龄、民族、职业、住址及通讯地址;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口头、信件、电报等方式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主管机关不予受理。
第三十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二)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不听制止的

支持维权,但我不的和你一起去。哈哈!纯属友情提示哈!

发表于 2013-2-22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还是算求了,老老实实做人哟;P

发表于 2013-2-22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对付中国移动有一整套,从来就没吃过亏。

发表于 2013-2-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动套餐陷井多,收费麻麻渣渣搞不清,经常乱收费、多收费,收费项目不公开,吃混堂锅盔。

发表于 2013-2-25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移动套餐陷井多,收费麻麻渣渣搞不清,经常乱收费、多收费,收费项目不公开,吃混堂锅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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