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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郎山人

[群众呼声] 老农民徐天志致南部县县长陈正泽同志 (安置办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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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1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拆你的家?你就抄他家,一命换一家。值。

发表于 2013-3-11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难道发展就非得建立在老百姓痛苦之上。

发表于 2013-3-11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对新拆迁法的违法行为,可以有两种办法可以解决。第一,可以将新拆迁法中的法令中的最高刑罚提高到死刑,第二是有强拆的,可将按照当地的地价标准100倍进行罚款,并将其中的三倍罚款用于补偿,其余97倍用于慈善总会的慈善基金或红十字会。看谁还敢强拆。看谁还敢顶风作案。最高都死刑了,请黑社会都会傻眼不敢玩了。

发表于 2013-3-11 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帮人拉去收复南海估计菲律宾就蔫了!

发表于 2013-3-11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已经成为人民公敌

发表于 2013-3-11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把那些狗官家也拆了

发表于 2013-3-11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之兴.重民生;广州首次判决城管违法拆迁 钉子扎疼强拆城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佳木斯的盛宏伟强拆他人房产,就不是违法犯罪吗?

发表于 2013-3-11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面临不能回避的强拆话题,我们希望领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以法治国,不要以个人意愿作为处理拆迁的依据,让拆迁真正成为群众希望的事,成为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益举,成为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一件善事。那样,在谈到这个话题时,人们也许有的只是赞许和钦佩

发表于 2013-3-11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声的呐喊,悲壮的抗争。我的房子啊。。。我的房子。。。你招谁惹谁了?在这仁政亲民的社会里,肯定会有说理

发表于 2013-3-11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相关的部门是做什么的?怎么会出现这种丢人和事?

发表于 2013-3-11 17: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事太绝会遭天谴的

发表于 2013-3-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天祈祷那些腐败的政府官员出门不得好死

发表于 2013-3-11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目的是杀鸡敬候

发表于 2013-3-11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剥夺百姓的财产,侵害百姓的自由和权益,换来腐败官的暴利。这是社会的悲哀。

发表于 2013-3-11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顶到底

发表于 2013-3-11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情需要曝光

发表于 2013-3-11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万恶的旧社会

发表于 2013-3-1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官的不管,天涯也不会放过他们的

发表于 2013-3-11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腐败啊,木有办法啊。太可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3-12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hzyhbh 发表于 2013-3-11 01: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神奇的官方回复,扬扬洒洒一大篇,没回答一个问题,真TM有才!

谢谢关注,我也在期待政府的官方回复啊,但人家就是不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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