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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2.27】车辆“左转让右转”已废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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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7 13:14 | |阅读模式
【话题2.27】车辆“左转让右转”已废止,你知道吗?









成都交管局:确已变“右让左”

微博流传说法是否属实?昨日,成都市交管局进行了回应。

1、“支路让干路”已未现《道法》“支路和干路的说法现已没有出现在《道法》,以及包括两部令在内的相关配套实施条例中。”交管局民警说。

2、确已变为“右转让左转”同时,所谓“左转让右转”的说法,目前也已经调整为右转车让左转车。“但微博说法最大的错误在于,这些调整不是新交规相关内容规定的,而是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明文规定的。”

3、右转车通行权限低方便交通事故定责

为何会调整?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说,“如果右转车较多且优先通行,左转车辆就会在路口造成积压,影响其他方向车辆的通行。”该负责人介绍,多数道路设置了左转弯待转区,这意味着右转车的排行都在路口以外,对路口的占用率不高,而左转车在路口内,占用率高。“让左转车快速走完后,能达到清空路口的效果。”同时,这对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定责,也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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