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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一枝 发表于 2013-3-4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先生怒发冲冠,为团结。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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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秋翁 发表于 2013-3-6 14:11 只考虑部门的利益是不正确的决策.方便群众才是最正确的选项.支持恢复信用社.
齐驱 发表于 2013-3-6 17:05 被遗忘的地方,痛心!
闲踏清凉月 发表于 2013-3-7 11:38 坚决支持!
黑夜绽放 发表于 2013-3-7 18:16 待我们“烟酒烟酒”后再决定是否在团结乡设立信用社。
天下事为之则易 发表于 2013-3-7 18:47 "这个是可以有的!!!便民嘛" 这个真可以有!!! 改善民生!!!呼吁一下!!!
黄.鹂 发表于 2013-3-7 20:00 我们团结的老百姓在撤掉“农村信用合作社”后,的确在存取钱、领粮食直补款等方面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经 ...
菩船岭 发表于 2013-3-7 20:41 强力支持楼主,支持团结人民争取自己的权益。顶起这个帖子!
菩船岭 发表于 2013-3-7 20: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全县不止团结乡撤走了信用社,还有许多乡撤走了信用社。与中央的便民、惠民政策极不相谐。老百姓的低保钱 ...